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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
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
(进口)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商睢财采购(2017)144号
采购人: 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项目概况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0
1 报价函 42
2 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43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4
4 授权委托书 45
5 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46
6 磋商保证金 47
7 售后服务承诺 48
8 供应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 49
9 供应商及响应产品简介 50
10 技术规格偏差表 51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52
1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53
13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4
附评标办法 55
磋商公告
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进口)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就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进口)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进口)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商睢财采购(2017)144号。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情况:自筹资金,49.9万元。
2.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01 有创呼吸机 2台 合同签订后30日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且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拟投产品,提供产品需为进口产品,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3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9日(查询2014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6日发布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缴纳税收凭据和近期缴纳社会保险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或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厂家或省级及以上代理授权委托书(经销商)。(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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