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2-2 侵权与回避设计案例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案例讨论 原始专利No.123 原始专利权利要求 一种防震敲击工具,包括: a. 一敲击块10,该敲击块具有一敲击面11; b. 一长型柄20,其中长型柄的前端与该敲击块10结合; c. 一握套30,由吸震材料所制成并包覆长型柄20的后端; d. 一吊环40,固定于长型柄10的后端。 涉嫌侵权产品A 三种观点讨论——第一种主张 A产品具有固定栓,而原始专利明显没有固定栓,所以A产品显然于原始专利不一样,因此没有侵权。更加值得说明的是,由于A产品有固定栓,所以A产品的品质比较好。如果说A产品侵犯了原始专利,使得制造A产品还要付权利金给原始专利权人,那不是阻碍了技术的进步? 三种观点讨论——第二种主张 原始专利主张“吸震材料制成的握套,包覆在长型柄的后端”,但是A产品的握套是包覆整个长型柄,在这点上,A产品不符合原始专利的权利主张。 三种观点讨论——第三种主张 原始专利的主张有一个“固定于长型柄后端的吊环”,然而A产品没有这样的吊环,A产品是直接在握套的后端设一个孔洞。 第一种主张的错误 权利要求 第二种主张 原始专利:你有没有敲击块? A产品:有 原始专利:你有没有握套? A产品:有 原始专利:握套是不是用吸震材料制成的? A产品:是 原始专利:你的握套有没有包覆长型柄的后端? A产品(高兴):我是包覆整个长型柄的,而不是后端!(有没有道理?) 第二种主张 原始专利应该这样问:你的握套是包覆了整个长型柄,所以你的握套包覆的范围也包括了长型柄的后端,对不对? A产品(沮丧):是的 第三种主张 原始专利:你有没有吊环? A产品(又高兴):没有 原始专利:我讲的是可以将铁锤吊起来的元件,你的握套后端的孔洞是干嘛的? A产品:是吊铁锤的没错,但是我是在握套的后端挖了一个洞啊,我并没有另外增加一个吊环 原始专利:所以你在握套的后端有个吊环啊,我只问你有没有吊环 A产品:好吧,算有吊环好了 第三种主张 原始专利:你的吊环有没有固定在长型柄的后端? A产品(想了很久):我的吊环就是那个孔洞,所以我的吊环与握套的后端固定,但是我的吊环没有固定在长型柄的后端 原始专利(也陷入思考):你的吊环与握套后端做在一起,没有握套后端就没有吊环,而由于握套后端固定在长型柄后端,所以吊环自然也固定在长型柄后端 谁说的有道理? 等同原则 原始专利权人进一步提出观点: A产品的吊环就算没有固定在长型柄的后端,但是A产品的吊环实际上就是原始专利中吊环的“等同物”,所以仍然侵权 等同物的认定——原始专利权人的观点 A产品的吊环与原始专利的吊环,两者实质上是相同的技术手段,实质上是相同的作用,实质上产生了相同的效果 对熟悉该项技艺的人士来说,很容易将原始专利中的吊环置换成A产品中的吊环 原始专利权人的观点 相同的技术手段: 两个吊环都是利用了孔洞的技术 相同的作用: 两个吊环都是让挂钩穿过孔洞 相同的结果: 两个吊环都可以让铁锤挂起来 A产品的观点 技术手段: 不是,我的吊环是直接在握套后端形成了一个洞,而原始专利的吊环是外加上去的,两者是实质不同的技术手段 进一步的判断——是否容易置换 这种判断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类似。 假设A产品拿去申请专利,会不会被授权?如果倾向于不授权,你们表示A产品的吊环是容易从原始专栏中推想出来的,因此构成侵权。 很烦对不对? 原始专利:早知道,我就写成“吊环也可以是在长型柄或握套的适当位置挖一个孔洞”了 回避设计难不难? 专利说明书的品质 是否开创性技术 自己的创新能力 回避设计成功的定义 越有把握不构成侵权越好 商品越被市场接受越好 回避设计最好取得专利 回避设计产品1 吸震材料 回避设计产品2 * * 侵权 *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 侵权 *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 侵权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