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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模板]赵秋梅个人所得税新
个人所得税专题讲座 河北经贸大学 会计学院 赵 秋 梅 本讲主要内容: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征管 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第一章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模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沿革及其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特点 一、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一)个人所得税法 1、广义: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就是调整个人所得税征纳关系的基本法,即《个人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课征的一种税。这里的个人所得,包括个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各种来源或方式所获得的一切利益,不论这种利益是偶然的,还是临时的,是货币、有价证券的,还是实物的。 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模式 分类所得税制度 亦称个别所得税制,是指把所得依其来源的不同分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税的所得税制度。 综合所得税制度 亦称一般所得税制,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起来,依法宽免或扣除后,依法计征的一种所得税制度。 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度 亦称混合所得税制,是将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兼收并蓄,实行分类课征和综合课征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沿革及其发展 ▲1799年诞生于英国。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步很晚,较早涉及到所得税的法律文件是1909年清政府草拟的《所得税章程》,比起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起源落后了110年。 ▲1994年~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由0.15%上升至1.2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6.4%。 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是于1980年9月20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其主要适用对象是外籍人员,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在合并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基础上,根据1993年10月3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此后,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在1999年和2005年,对《个人所得税法》个别条款作了修改。 2005年lO月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同年12月19日,国务院发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条例规定,包括年所得超过12万元在内的五类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2006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全面和系统地规定了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办法,其中特别强调和重申了个人不履行自行申报义务的法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正过程的总结: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四、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特点 实行分类所得税制 征税面小,税负从轻,扣除从宽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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