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出口蔬菜基地备案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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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出口蔬菜基地备案管理

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讲义 第一讲 出口蔬菜基地备案管理基本程序 出口蔬菜基地检验检疫备案主体: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农产品出口外贸企业; 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 申请出口蔬菜基地备案需提交资料: 申请表; 对基地具有合法管理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件; 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基地负责人、植保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种植基地平面图; 基地照片; 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时提供); 基地土壤、水源和空气环境监测报告; 申请出口蔬菜基地备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命名方式: 1.“企业名称(简写)+基地所在地名+蔬菜品种名称+基地”型。 2.“企业名称(简写)+基地所在地名+蔬菜基地”型。 3. “企业名称(简写)+蔬菜品种名称+基地”型。 4.“企业名称(简写)+蔬菜基地”型。 申请出口蔬菜基地备案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企业基地平面图: 各地块应包含地块(大棚)代号、地块(大棚)面积、地块(大棚)位置3大内容,平面图中各地块(大棚)的标示应清晰、统一、规范。 基地照片: 应包括基地标识牌、基地全景、药品存放点等。 基地负责人、植保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主要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合格证复印件等 申请出口蔬菜基地备案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基地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基地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规定: 种植操作规范或规程; 农业化学品管理制度; 采收运输管理制度; 疫情监控与病虫害防治制度;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制度; 产品溯源管理制度。 出口蔬菜检验检疫备案基地考核审批流程图 (超级链接) 备案出口基地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形式: 日常监监督管理; 年度审核; 换证复查。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内容: 周围环境及状况; 种植面积及种植品种; 病虫害发生、监测、防治情况及有关记录; 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货台帐和使用台帐; 质量安全自检自控体系情况; 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记录; 采收数量、出具《供货证明》情况和数量核发情况; 其它应当检查的内容。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年度审核要求: 年度审核申请时间:每年10月底前。 年度审核时间:每年11月底前。 审核结论: 年度审核合格的,检验检疫备案资格继续有效; 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检验检疫备案资格。 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复查换证要求: 企业应当在备案基地资格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换证复查申请。 复审合格的,予以换证,其备案资格继续有效;不合格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对出口蔬菜基地违规处理三种方式: 一、暂停出口报检,限期整改; 二、取消基地备案资格; 三、基地备案资格自动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出口报检,限期整改: 收购非备案基地的原料; 不按规定购买施用农用化学品的; 原料不在安全间隔期采收,造成农残超标的; 原料检出农药与申报农药不符的; 抽样检测农用化学品超标的; 其它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基地备案资格: 转让、借用、篡改基地备案号的; 对重大疫情及质量安全问题隐瞒或谎报的; 连续两次抽检,产品中农用化学品残留检测情况与申报农用化学品严重不符的; 不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或基地安全用药制度,违规存放和使用农药的; 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原料和成品在出口前被检验检疫机构检出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进口国或我国标准,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基地备案资格: 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生产企业出口食品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被进口国通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或因此给我国同类产品出口造成重大影响的; 生产企业因违规被列入总局“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的; 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的; 其他类似违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地备案资格自动失效: 备案基地对应加工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基地地点、种植面积等发生变化后,30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变更的; 1年内没有种植备案范围内出口原料的。 第二讲 出口蔬菜基地检验检疫备案要求 备案主体应具有对备案种植基地的管理权限 自有(承租)土地: 备案主体须与政府签定备案基地的土地使用合同。 合同基地: 备案主体须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土地使用或生产管理合同。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为主体申请基地备案,基地内种植户须以书面形式自愿加入合作社或协会。 备案基地规模和产地环境要求: 连片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 ; 食用菌基地:立体栽培菌棒/袋数不少于15万棒/袋,平面栽培的食用菌品种,面积应不少于10亩; 周围应具有天然或人工的有效隔离带; 周围无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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