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第六章 税款征收.ppt

  1.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六章 税款征收

注意: 第一、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纳税款的,24小时内立即解除税收保全; 第二、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但必需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首饰、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一处以外的住房; 第三、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三、税款征纳的法律责任 (一)税款征纳的法律责任的基本规定 (二)举例说明 BIEM 税收征管 财会系 第六章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 主要内容 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税款征收措施 (应纳税额调整、关联企业纳税调整、责令缴纳、责令提供纳税担保、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 税款征纳的法律责任 一、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税务机构对财务健全的纳税人,依据其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计算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 自报自缴 自报核缴 2、查定征收 对财务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依据正常的生产能力对其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税的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 税务机关对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4、定期定额 5、代扣代缴 6、代收代缴 7、委托代征 二、 税款征收措施 1、调整应纳税额 2、关联企业纳税调整 3、责令缴纳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4、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财产迹象的,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5、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权利机关: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保全措施有哪些?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扣押、查封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财产。 6、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预期仍未缴纳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批准机关: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强制执行措施: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滞纳金及罚款在强制执行措施中一并执行 7、阻止出境 纳税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案例 案情介绍: 某县国税局集贸税务所在2009年12月4日了解到其辖区内经销水果的个体工商业户B(定期定额征收业户,每月 10日缴纳上月税款,打算在12月底收摊回外地老家,并存在逃避缴纳2009年12月税款1200元的可能。 该税务所于12月5日向B下达了限12月31日缴纳12月份税款1200元的通知。12月 27日,该税务所发现B正在联系货车准备将其所剩余的货物运走,于是当天以该税务所的名义由所长签发向B下达了扣押文书,由税务人员李某带两名协税组长共三人将B价值约 1200元的水果扣押存放在借用的某机械厂仓库里。 2001年12月31日1l时,B到税务所缴纳了12月份应纳税敦1200元,并要求税务所返还所扣押的水果,因机械厂仓库保管员不在未能及时返还。2002年1月2日15时,税务所将扣押的水果返还给B。B收到水果后发现部分水果受冻,损失水果价值500元。B向该所提出赔偿请求,该所以扣押时未开箱查验是否已冻,水果受冻的原因不明为由不予理受。而后B向县国税局提出赔偿申诉。 分析:(1)该税务所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违反法定程序 《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先,纳税担保居中,税收保全措施断后。该所未要求B提供纳税担保直接进行扣押,违反了法定程序。 第二,越权执法 该纳税人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37条规定的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不是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对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该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8条的规定执行,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本案中由该税务所所长向B下达扣押文书显然没有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第三,执行不当 其一,《实施细则》第63条规定,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

文档评论(0)

ligennv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