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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农村社会学 农村经济制度
第四章 农村经济制度 制度变革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制度变革推动了农村生产力极大解放,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由农村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还有效推动了城市改革和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进程。 第一节 农村经济制度概述 一、农村经济制度的概念与历史发展 (一)农村经济制度的概念 农村经济制度是一定时期中建立在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基础上的一整套农村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农村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 (二)农村经济制度的历史沿革 以土地制度变迁为主线,农村经济制度变迁可分为: 原始社会农村经济制度。 奴隶社会农村经济制度。 封建社会农村经济制度。 资本主义农村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制度。 二、农村经济制度的地位与作用 农村经济制度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的全面发展,它不仅是农村现代化的基本问题,还关系到乡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农村共同富裕、农村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农村经济制度的变迁 (一)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类型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诱致性变迁,另一种是强制性变迁。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78年,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要特征。 第二阶段,从1978至今,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要特征。 (三)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交替进行,彼此促进,共同发展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采取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的道路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实行“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实施方式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以农民作为改革的主体,并伴以政府引导相结合 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体现了稳定性与创新性相统一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经济制度的演变 一、土地改革 所谓土地改革又称土地革命,包括资产阶级实行的土地改革和无产阶级领导的土地改革。我国在解放前和解放后实行的土地改革是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政治上、经济上打倒地主阶级,解放生产力的革命。 旧中国的土地制度 新中国的土地改革 二、合作化 合作化是指通过互助合作的途径,逐步将个体农民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农民集体所有制的过程。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经历了从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并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实行完全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程。 三、人民公社及其终结 (一)人民公社产生的历史条件 人民公社,即农村人民公社,指中国农村中同基层政权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它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 (二)人民公社的特点 “政社合一”的组织体制。 “一大二公”的组织规模。 农民财产权利与各种经济权利的全面丧失。 (三)人民公社的贡献与问题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一方面解决或缓和了小农经济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矛盾,但另一方面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即集体经济的低效率、城乡隔绝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矛盾。 第三节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经济制度的变革与创新 一、制度创新的理论 (一)制度创新理论 制度创新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 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重视制度需求所带来的制度创新,而基本上忽略对制度供给的分析。 认为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制度是决定性的因素。 只有在制度创新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制度创新活动才可能发生。 (二)制度创新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 用制度创新理论分析中国农村改革与经济制度变迁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从创新的意义上分析中国农村改革,则制度创新是其他创新的前提,起着决定性作用。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生与推广 (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产生与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村改革始终围绕着发展生产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个中心来进行。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与特点 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要意义,199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这样强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使农户获得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可以使农户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情况及时作出决策,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也有利于农户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增加收入。这种经营方式,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制度安排上有以下特点: 它以家庭组织(农户)替代了生产队作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决策单位; 选择了“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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