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路控股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质量月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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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路控股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质量月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三部分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 1、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它具有法定性、法律关系主体违法、法律责任的大小同违法程度相适应、法律责任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或部门认定等特征。 2、民事责任的概念及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是指违反了民事法律、违约或由于民法所规定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3、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如领导责任等)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4、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行政处罚是公民和法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它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行政处分的概念和种类 行政处分是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6、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分为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和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相关法律责任 1、违反《建筑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重点掌握:第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七十三、七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法律责任 ⑴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 ①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②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③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有收法所得,违法所得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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