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文学]新闻摄影课件1
线条透视的规律是近大远小,景物的轮廓线越远越集中 视点右边线条向左集中 阶调透视效果 阶调透视效果 五,陪体的作用 陪体是在画面当中,陪衬、渲染主体,并同主体构成特定的情节。 陪体的作用是:帮助主体展示情节;补充、丰富主体动作的内涵;衬托主体,加强主体的表现;注释、说明主体。 新闻摄影图片展示情景的办法,就是利用陪体,利用主体与陪体间的有机联系来使情节得到生动的体现。 陪体的作用是帮助主体展示情节 六,前景的运用 前景是指在画面中位于主体景物之前、离拍摄者最近的景物。 前景的作用: 1, 衬托主体,让观众的视线投向主体; 2,通过前景与主体的对比,显出景物的立体空间感和景物的深远,增强画面纵深感; 3,用来平衡画面,起均衡作用; 4,用来交待环境、季节、天气,增加图片信息量。 增强画面纵深感 正面拍摄 侧面拍摄 背面拍摄 二,横竖画面的确定 横竖画面的选择,主要应根据被摄对象的特点来确定。同一景物画幅形式不同,视觉效果不同。 1,被摄景物的形状。 对于横向铺展的景物,常用横画面来表现:如江河、湖海;桥梁、堤坝等。 对于上下矗立的景物,常用竖画面来表现:如高山飞瀑、树木修竹;楼、塔、亭、阁等。 人像摄影常采用竖画面。竖画面又被称为“人像式画面”,横画面又被称为“风光式画面”。 2,画面中主线条对视觉刺激力的强弱。 被摄景物形状非典型横型或竖型,或画面线条呈多样分布时,应以确认主线的形式来确定画面的横竖。 人像式画面 风光式画面 以确认主线的形式来确定画面的横竖 3,主体的移动的方向 在拍摄动体时,应根据动体运动方向的特点来确定画面的横竖。上下运动的动体,常采用竖画面;横向移动的动体,常拍成横画面。 从表现力的角度看,横画面适合表现辽阔、广大、宽敞,如草原、沙漠、平原、广场等;竖画面则适合于表现高耸、挺拔、巍峨,如山峰、大树、高楼、尖塔等。 把同一景物拍成横、竖不同的画面,看上去,景物的形象也会发生变化。在横画面里景物会显得更加宽阔,在竖画面里景物会显得窄而高。 上下运动的动体 横向移动的动体 竖画面的人物显得瘦削些 横画面的人物显得丰满些 三,确立画面结构中心--视觉中心点 人的两眼是对称平列分布,水平视角为50°左右。人的视觉偏爱长方形画面形式,画面的结构中心则应分布在长方形中对称的两侧,而不是长方形的几何中心位置。 根据中外古今的画家、科学家的结论:画面的结构中心,应当是明视中心的位置--假如把人的两眼拍成一个对称的横画面,两眼所在的位置应当是画面结构中心的位置。位于两眼所在位置的景物最引人注目,主体位于视觉中心位置的画面,最生动而富于变化。 画面的结构中心应不止一个。在拍摄中,主体不应位于画面的几何中心的位置,而应位于结构中心上。如果画面中只有一个主体,则放在结构中心任何一个位置都可以;如果画面有一个以上的主体,则应注意尽量让它们都位于画面结构中心的位置。 两眼所在的位置应当是画面结构中心的位置 画面的结构中心 把主体置于画面的视觉中心 四,突出主体 主体是一幅画面的主要表现对象,是主题思想的重要体现者,在画面中起主导作用。 突出主体是摄影艺术表现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新闻摄影表现主题的最基本要求。 主体是新闻摄影图片中最主要的新闻信息载体,应在画面中占据突出的地位。 摄影如何突出主体? 1,对比方法的运用 (1)形态的对比 一是让主体本身的形态在画面中占据突出的地位,从而使主体突出; 二是用主体形态与陪体形态显著不同的方法来突出主体。 (2)大小的对比 是指主体和陪体在画面中占据的面积和体积大小的对比。 一是让主体占据画面中大面积的空间,让陪体居于次要地位; 二是也可以采用以大衬托小的办法来突出主体,即用“万绿丛中一点红”的道理,让小主体凸现在大背景之上或大环境之中。 主体本身的形态在画面中占据突出的地位 用主体形态与陪体形态的不同来突出主体 大小的对比 大小对比 (3)动静的对比 在动静对比中,人眼总是先看到的东西。如果让主体运动而陪体静止,人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