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法学作业网上查的.doc

  1. 1、本文档共5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学]法学作业网上查的

   七、案例分析题(15分)   论述题 1.? 你认为,家庭应如何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1)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中都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对义务教育过程中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适龄儿童和少年的义务也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在家庭义务方面,《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还对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各种不能保证义务教育顺利实施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作了规定。在家庭的责任方面,《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城市由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为此,家庭应依法履行自身的义务,以保证其子女及时接受义务教育。3)结合实例,谈谈你对此问题的看法。 2.结合实际,谈谈教师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1)教师的权利也称教师的法律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其具体内容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特别是《教师法》对我国教师现阶段的权利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主要内容为:(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简称教育教学权。(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简称科学研究权。(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简称管理学生权。(4)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简称获取报酬权。(5)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简称民主管理权。(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简称教育培训权。(2)教师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当其权利受到侵犯时,教师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教师申诉制度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出处理。”第三十六条还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3)结合具体实例进一步说明你的认识。 3.联系实际,说明你对学校权利的理解和认识。(1)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国家保护学校的上述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其受到非法侵害,国家将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3)学校应依法行使自身的权利,不可滥用权利。(4)结合自身实际,对学校的相关权利进行分析和阐述。 4.结合实际,谈谈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法律保护。(1)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一般而言,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安全权、人身自由权、心理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信用权、婚姻自主权、著作权、监护权等多项具体权利。(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犯未成年学生人身权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对权利的侵犯主要集中在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荣誉权等方面。身心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

文档评论(0)

hhuiws148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024214302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