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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食品安全法
第2章 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主要内容 2.1.1 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意义 2.1.2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1.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2.1.4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2.1.5 进出口食品的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标准制度 标准的制定者:卫生部 标准制定依据:风险监测信息与风险评估结果等 标准的类型: 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 标准的效力: 必须执行(强制性) 标准的作用: ※ 食品生产经营的依据 ※ 有关部门进行食品检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依据 ※ 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的依据(第96条) 1965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商业部、第一轻工业部、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的《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 1979年,国务院颁布《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卫生法(试行)》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卫生法》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安全法》 立法背景总的概括: 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够完善 立法理念的转变 1、从食品卫生向食品安全的转变 (1)观念的转变 (2)监管方式转变 2、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 A.强化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B.强化了企业的法定义务 C.强化了企业的法律责任 更加明确了社会监督的法律地位 (1)消费者的维权 与监督部门对维权者的义务 (2)公益宣传与新闻监督 舆论监督的双重性: 1、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 2、对食品监督管理行为的监督。 2.1.1 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意义 (1)保障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 (2)促进我国食品工业和食品贸易发展需要 (3)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需要 2.1.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1、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1950—2004 由卫生部门统一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管 2004年 由多个部门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 农业部门: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 质检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工商部门:食品流通环节; 卫生部门: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 食药监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的特点 我国实施现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出现的新问题 2、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是分段监管体制 中央政府的职责 中央政府各分段监管部门的职责 (1)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职责 (2)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监管部门的职责 2.1.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 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小龙虾事件追踪 2010年7月,南京陆续有人因食用小龙虾而致病 。 8月24日南京市政府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药监局,由市食安办承担具体协调工作。 8月26日卫生部派专家赴南京展开专门调查 9月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南京出现的23人例疑似小龙虾致病病例是与食用小龙虾相关的极少数个体出现的一过性横纹肌溶解综合征。 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色素、防腐剂等,将白面染色制成玉米面馒头、黑米馒头等,工人还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染色”馒头进入了上海部分超市销售。 观看视频,哪些部门参与了该事件的处理,各做出什么决定? 上海工商局 对超市进行检查,下架封查问题产品 上海质检局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安 刑拘嫌疑人 上海食品安全办公室 牵头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专项整治进行督察 2.1.4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范围 (二)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三)企业认证制度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进货查验与出厂检验制度(及食品检验制度) (六)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及使用制度) (七)新资源食品及食品相关新品种安全性评估制度 (八)进口食品检验与安全性评估制度 (九)“问题食品”召回与停止经营制度 (十)其他制度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七、二十八条和食品卫生法的内容相同(略)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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