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成员变量和局的部变量.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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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成员变量和局的部变量

Java 基础篇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在Java语言中,根据定义变量的位置不同,可以将变量分为两大类: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运行机制存在较大的差异。 成员变量指的是在类范围里定义的变量; 局部变量指的是在方法里定义的变量。 变量命名:多个有意义的单词连缀而成, 其中第一单词首字母小写,后面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 成员变量被分为类属性和实例属性两种,定义属性时没有static修饰的就是实例属性,有static修饰的就是类属性。 其中类属性从这个类的准备阶段起开始存在,直到系统完全销毁这个类,类属性的作用域与这个类的生存范围相同;而实例属性则从该类的实例被创建起开始存在,直到系统完全销毁这个实例,实例属性的作用域与对应实例的生存范围相同。 访问方法: 只要类存在,程序就可以访问该类的类属性。语法格式:类.类属性 只要实例存在,程序就可以访问该实例的实例属性。语法格式:实例.实例属性 类属性的作用域比实例属性的作用域更大,实例属性随实例的存在而存在,而类的属性则随类的存在而存在,实例也可以访问类的属性,同一个类的所有实例访问类属性时,实际上访问是同一个类属性,因此他们实际上都是访问到该类的类属性。 局部变量根据定义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三种: 形参:在定义方法签名时定义的变量,形参的作用域在整个方法内有效。 方法局部变量:在方法体内定义的局部变量,它的作用域是从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方法结束时失效。 代码块局部变量:在代码块中定义的局部变量,这个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从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代码块结束时失效。 与成员变量不同的是,局部变量除了形参之外,都必须显示的初始化。也就是说,必须先给方法局部变量和代码块局部变量指定初始值,否则不可以访问它们。 Java允许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如果方法里的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局部变量会覆盖成员变量,如果需要在这个方法里引用被覆盖的成员变量,则可使用this(对于实例属性)或类名(对于类属性)作为调用者来限定访问成员变量。 一个类里不能定义两个同名的成员变量,即使一个是类属性,一个是实例属性也不行;一个方法里不能定义两个同名的局部变量,即使一个是方法局部变量,一个是代码局部变量都形参也不行。 变量的使用规则 对于Java初学者而言,何时应该使用类属性?何时应该使用实例属性?何时应该使用方法局部变量?何时应该使用代码块局部变量?这种选择比较困难,如果仅就程序的运行结果来看,大部分时间都可以直接使用类属性或者实例属性来解决问题,无须使用局部变量。但实际上这种做法肯定是错误的,因我们定义一个成员变量时,成员变量被放置在堆内存中,成员变量作用域将扩大到类存在范围或者对象存在的范围,这种范围扩大有两个害处: 增大了变量的生存时间,这将导致更大的系统开销 扩大了变量的作用域,这不得于提高程序的内聚性 程序中使用局部变量,也应该尽可能地缩小局部变量的作用范围,局部变量的作用范围越小,它在内存里停留时间就越短,程序运行性能越好,因此,能用代码块局部变量的地方,就坚决不要使用方法局部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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