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考试]第四章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11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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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考试]第四章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11年

第四章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 本章思路与结构:按照招标程序开展招标工作时的规范做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 本章要点: 【要点1】招标公告内容及发布媒体的相关规定 《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国家指定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对招标公告发布要求除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外,需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 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除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外,需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发布,在其上正式发布招标公告的日期即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日期。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地区及以下财政部门无权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不同媒体上发布的同一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一致。 招标公告所载招标内容范围、资质要求、投标截止日期等事项均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只能对其细化,不能修改实质性内容,如修改,必须重新发布公告。 【要点2】资格审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首先需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招标公告或邀请书中载明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注意问题: 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或补充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五人以上单数;2/3以上为经济、技术专家;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资格审查委员会只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文件封装与标识的检查是在资格审查前的事情,是招标人的工作; 招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其目的是让投标人相互取长补短,发扬优势,更好地完成项目。联合体成员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同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要点3】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的法律依据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应邀请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潜在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活动。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或书面形式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将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送达)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权利受害人在权利受侵害10日内提起投诉。 【要点4】招标文件受理的依据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这是判定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应该受理的依据,不满足该条件的投标文件是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受理后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及时缴纳,应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废标决定。 【要点5】开标、评标组织过程及特殊事件处理 开标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完整的开标程序如下: ①宣布开标纪律; ②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③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④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⑤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⑥公布标底价格; ⑦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⑧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⑨开标结束。 《招标投标法》规定: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③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同时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④对开标过程记录,存档备查等。 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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