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第四章 个人税收筹划技术.ppt

  1. 1、本文档共18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学]第四章 个人税收筹划技术

第四章 个人税收筹划技术 第一节 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 案例:北京的一家报纸曾经请税务专家按照虚拟的案例估算出,一个月薪4000元的上班族一生大概要交纳20万元的税。 该案例假设一个人25岁参加工作,月平均工资4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奖金1.2万元,30岁时存款达到20万元,花费30万元买了普通住宅一套,贷款20万元;35岁花费20万元买了一辆车,贷款10万元。那么到60岁退休要缴纳20万元的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为18万元。 2、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转换的税收筹划 (1)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依据: 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义务不同,因此,应尽量避免成为一国的居民纳税人。 思路: 居住时间不满一年; 充分利用30天、90天规则。 (2)案例应用 【案例】美国公民彼得和凯力均受雇于美国高盛投资公司,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工作需要,被公司总部派往中国境内的投资公司分支机构工作。 在工作期间,彼得7月~9月离境80天回国述职,10月~12月份又回国探亲50天。凯力年内曾三次临时离境,每次均未超过30天,共计78天。2012年度内,彼得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15万元;凯力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15万元。 试计算比较彼得和凯力各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1=¥6.8;工资薪金按月平均发放)。 (1)彼得在2012年度两次离境,超过90天。因此,彼得属居住不满1年的非居民纳税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对我国仅负有有限的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 彼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50 000÷12-4 800)×20%一555]×12=11 820(元) 2、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转换的税收筹划 (2)凯力在2012年度三次临时离境,每次未超过30天,共计78天,未超过90天。因此,凯力属居民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对我国负有无限的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故, 凯力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 000×6.8+150 000)÷12-4 800]×25%一1005}×12=45 040(元) (3)彼得比凯力少纳个人所得税额= 45 040 - 11 820 =33 220(元) 纳税分析:彼得比凯力少纳3.32万元,其原因就在于两人的身份不同。凯力要想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就得设法将居民纳税人的身份变成非居民纳税人,即凯力每次离境都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天。 【案例二】假定朱先生系一高级工程师,2011年11月获得某公司的工资类收入62500元。 ??? 如果朱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其应纳税额为: (62500-3500)×35%-5505=15145(元) ??? ??? ??? 如果朱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其应纳税额为: ??? 62500×(1-20%)×30%-2000=13000(元) 因此,如果朱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或采取某些可能的措施,使其与该公司没有稳定的雇佣关系,将工资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则他可以节省税金2145元(15145-13000)。 3、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换 【案例三】刘小姐2011年11月从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共40000元。另外,该月刘小姐还获得某设计院的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 请问刘小姐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1)两项收入分开纳税。 (2)合并为工资所得纳税。 (3)合并为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3、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换 相关连接: 广州市规定:如果纳税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合同,一般来说都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由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持有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按国家规定已参加社会保险,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能提供完整的劳动考勤记录,也可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则只能作为“劳务报酬”纳税. 4、涉及附加减除费用的筹划 依据:住所与所得来源地不一致的,可以扣除4800元的费用计算纳税。 思路:尽力使住所与所得来源地不一致。 4、涉及附加减除费用的筹划 筹划之一:利用附加扣除筹划法 ??? 作为具备享受附加扣除费用待遇的个人,可以考虑有效地利用该政策,最大限度地使自己少缴、甚至不缴税款。 案例:某纳税人,其月薪为100

文档评论(0)

jiupshaieuk1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212135231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