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高职院校 旅游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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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高职院校 旅游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

第二十五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一)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理解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概念,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掌握消费者的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争议及其解决的途径 能力目标 能践行导游人员职责,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利 能模拟操作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能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25.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25.1.1消费者的概念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在经济学上,消费者是经济运行中同政府、企业并列的三大主体之一;在法学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最重要的主体。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服务的居民。此处居民是自然人或称个体社会成员,以区别于政府或其它组织。 25.1.1 消费者的概念 日本学者竹内昭夫认为: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他人供给的物资和劳务的人,是供给者的对称。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为:消费者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泰国《消费者保护法》认为:消费者是指买主和从生产经营者那里接受服务的人,包括为了购进商品和享受服务而接受生产经营者的提议和说明的人。 25.1.2 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利益。其中消费者的权利是核心,消费者的利益是结果和归宿。消费者权利的保证实施,使消费者利益由应然状态转为实然状态。 25.1.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演变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演进,同法律保护人权的历史是同步的。早期主要在饮食和服装方面。13世纪,法国巴黎的面包师出售面包时,有专人检查其面包的重量和质量,开立法保护之先河。 13-19世纪之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进展缓慢。 19世纪中、下叶,英国在《货物买卖法》中规定了给予购买质量低劣和不适用于预定用途商品的消费者以法律上的索赔权。19世纪以后,特别是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由于西方消费者权利运动,加速了立法的进程。 25.1.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演变 1936年,美国建立全球第一个全国性消费者组织——消费者联盟。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等五国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IOCU)。它是独立、非赢利、非政治性的组织,现有成员国9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300多个消费者组织。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命令》(或称《总统关于消费者利益的白皮书》,提出“肯尼迪四权论”,这四权为各国所公认。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规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5.1.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演变 1985年4月9日,第3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规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般原则”。A、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侵害;B、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C、使消费者取得充足信息,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掌握情况的选择;D、接受消费者教育;E、受到损害后,获得合理有效的赔偿;F、有组织消费者及其他有关团体或组织的自由等。 1983年5月,中国第一个县级消费者协会在河北新乐县(新乐市)成立。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 25.1.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演变 1986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首次举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咨询活动。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正式会员。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5.1.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国家、经营者、消费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种子等),参照该法执行。 25.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在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方面,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在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面,应遵循: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5.2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25.2.1 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是生存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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