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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公司法 第八章公司的合并与解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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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公司法 第八章公司的合并与解散

第八章 公司的合并与解散 第一节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一.公司合并 (一)概念 公司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程序[合并效力要件] 1.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作出合并决议 4.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法定时间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法定时间内,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6. 公司合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的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满足合并要件,合并是否有法律约束力: 1.哪些要件是必须满足的要件? 2.哪些要件只是使相关主体获得撤消请求权?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二、公司分立 (一)概念 (二)公司分立程序 1.公司分立的财产分割意向书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股东会议作出分立决议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 法律要件缺乏的救济: 1.无效:原因及救济途径 2.可撤消:原因及救济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在公司合并和分立等重大事情上,如小股东不同意,但又表决不过大股东,大股东按公司法规定通过了合并和分立决议,没违法;但小股东有退股权。当公司陷于瘫痪时,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有限公司小股东退股以保障其权益。 公司解散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但是,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程序规则:为继续存续而修改公司章程,有限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规定予以解散:公司面对僵局 公司陷入僵局时的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成立时间:公司需要实质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般任免权: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特殊任免权: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主体:清算组 时间期限: 原因:法定原因 注销原因 有下列情形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注销原因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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