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处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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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处理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处罚处理规定?? 2011-02-24 17:47:00|??分类: 默认分类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本文引用自放飞心情《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处罚处理规定》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等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各级审计机构对本行所辖的单位和员工在业务经营和管理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 第三条? 对违规行为依据事实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审计处罚和处理: (一)限期纠正; (二)建议停止办理部分业务或建议上收审批权限; (三)收缴违规所得; (四)罚款; (五)通报批评; (六)建议撤销荣誉称号、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调离工作岗位,移送人事部门处理; (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移送监察部门处理(以下简称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八)其他处理。 以上审计处罚处理可以并处。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罚款代替。 第四条? 对审计发现的违规事实,依据事实情节,涉及纪律处分的,本办法不再进行列示;涉及经济处罚的,依据本规定条款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从重罚款或加重处理: ?(一)有《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规定的从重、加重情形的; ?(二)拒不执行审计处罚、处理决定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有《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情形的; ?(二)在审计发现问题前,如实反映违规情况的; ?(三)审计检查后认真检讨错误并及时纠正的。 第七条? 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处罚处理时必须坚持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准确、处理适当的原则。 ? 第二章? 违规行为及罚款标准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可从轻予以罚款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上一年度1-6个月考核性工资标准处以罚款。 (一)内部管理失控,下级行发生重大事故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或连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 (二)业务主管人员不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对所辖单位进行常规性检查、不按时完成上级行下达的专项检查,或者不按规定提交工作报告或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可从轻予以罚款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上一年度1-3个月考核性工资标准处以罚款。 ?(一)未建立授权书档案,致使授权书丢失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或备案的; (三)授权书内容不明确时,未经请示擅自开展业务的。 (四)违反贷款利率管理规定,造成贷款利息少收,损失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可从轻予以罚款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上一年度1-4个月考核性工资标准处以罚款。 (一)未经审批超计划代理发行国债的; (二)违反资金调拨业务审批程序,调拨资金的; (三)虚报定价条件,套取优惠贷款利率审批政策,或无正当理由突破贷款定价限制性条款的; (四)违反贷款利率管理规定,造成贷款利息少收,损失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5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第十一条? 信贷调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可从轻予以罚款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上一年度1-4个月考核性工资标准处以罚款。 (一)未对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的信贷业务进行风险提示的; (二)未按规定尽职调查、调查不细不实,但未造成损失的。 第十二条? 信贷审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可从轻予以罚款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上一年度1-4个月考核性工资标准处以罚款。。 (一)未提出明确审查意见的; (二)未按规定对不同意的报备项目反馈报备审查意见的; (三)未对客户部门送交的信贷资料、调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的; (四)审查通过调查经办责任人不明确的信贷业务的。 第十三条? 信贷审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可从轻予以罚款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上一年度1-3个月考核性工资标准处以罚款。 (一)贷审会未实行例会制度,影响信贷业务及时决策的; (二)错误统计投票票数,但未误导决策的。 第十四条? 信贷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可从轻予以罚款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按上一年度1-3个月考核性工资标准处以罚款。 (一)审批信贷业务未明确签署意见的; (二)贷款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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