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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与申报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与申报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情说明】 福建三明固特汽车轮胎有限公司的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类型的汽车,其公司地址为三明闽江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富来,其税号为35040222096866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8年度6月份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2008年9月份利润表上的利润为450万元。2008年度的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万元,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全年应结转销售成本30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其中广告费1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2万元(其中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上一年应计未计费用今年补计2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含通过中国红十字会为红十字事业捐赠20万元,因排污违规被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全年已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28万元(其中上半年128万元、下半年100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和2005年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其中,工会经费均已拨付工会部门并取得工会部门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职工教育经费全年实际使用34200元,2006年度该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为200人(其中临时工50人);本年度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74万元,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15%(根据当地优惠政策,实际按7.5%缴纳)。 该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分回利润已核算在投资收益中,工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提取数与发生数相同。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计算本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有关附表。【案例分析】过程: 营业收入=5000+30=5030, 营业成本= 3000,营业税金及附加=110+14+6=130 销售费用=70, 管理费用=802, 财务费用=12 投资收益=20+74=94 营业外收入=20 营业外支出=70 利润总额=880调整项目: 1.金融债券不免税,不需要调整; 2.广告费:会计金额150 税法扣除限额=5030×15%=744.5 允许扣除150,不需要调整; 3.罚息允许扣,不需要调整; 4.开发费用,会计金额=90,税法允许扣除=90+90×50%=135,调整减少45; 5.上一年应计未计费用今年补计,税前不得扣除调增2; 6.捐赠支出,会计金额=20,税法扣除限额=880×12%=105.6,不需要调整; 7.罚款不允许扣除,调整增加1万元; 8.工资允许扣,三项经费未超过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的实际发生额可以扣除。教育经费税法规定扣除限额=228×2.5%=5.7,企业提取5.7,但实际发生3.42,只允许扣除3.42,调整增加2.28; 9.分回利润可以免税,调整减少74; 调整增加5.28,调整减少119; 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80+5.28-119=766.28; 应纳税额=766.28 ×25%=191.57; 已预缴税=450×25%=112.5; 需补税=79.07万元。
案例二
【案情说明】 假定某企业为工业企业,2008年资产总额是2800万元,在职职工人数80人,全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343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32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l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5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经核定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均超过扣除限额。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案例分析】(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500×15%=375(万元),实际发生320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 合计调增数额=6(万元)(2) 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343-670-400-60-(160-120)-50=7(万元) 捐赠支出扣除的限额=7×12%=0.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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