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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罗堡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罗罗堡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处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其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条块结合、分级响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映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辽宁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1.罗罗堡镇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火灾、交通安全、矿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急性中毒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污染安全等事故。
2、镇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见附件1)
2、1、1 应急救援组
1、灭火救援组
组长:镇消防办公室
成员:办公室相关人员
2、医疗救护组
组长: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3、民爆物品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罗罗堡公安派出所所长
成员:罗罗堡公安派出所相关人员
4、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镇消防办公室
成员:罗罗堡公安派出所、镇经委等相关人员
5、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镇经委主任
成员:镇经委相关人员
6、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组
组长:镇经委主任
成员:镇经委相关人员
7、环境监测组
组长:镇经委主任
成员:镇经委相关人员
8、后勤保障组
组长:镇长
成员:镇财政所、镇经委、镇村建设办公室、农电所、镇道班、罗罗堡网通营业厅等单位人员。
9、新闻报道组
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员:镇宣传办公室等相关人员
10、事故调查组:
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纪委、镇经委、公安派出所等相关人员
3.5.9警戒、疏散组
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人员
3.5.10后勤保障组
组长:市政府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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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市经济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供电局、市农电局、
市交通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市分公司等单位人员
3.5.11新闻报道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北镇报社等相关人员
3.5.12事故调查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监
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等相关人员
2、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
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响应、Ⅳ级响应。
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2.1.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
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
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1.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1.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
事故灾难;
2.1.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
故灾难。
2.1.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
产事故灾难。
2.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2.2.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
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
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
事故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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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超出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
生产事故灾难;
2.2.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2.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
故灾难。
2.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2.3.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
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
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3.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
难;
2.3.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3.4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
产事故灾难。
2.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领导机制
成立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常 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苏启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英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5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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