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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财务培训讲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地发现和预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加强对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全面推进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做好财务预警工作,合理配置企业资源,规避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和股东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重大财务事项的定义
重大财务事项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股东权益、依法经营活动等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
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
(一)、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或预计将出现重大变动的事项;
(二)、承揽工程项目时出现的以下事项:
1、单项垫支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2、垫支(包括支付保证金等各种形式垫支)超过合同总价10%及以上项目;
3、投标降造25%及以上项目。
(三)、单项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和无论金额大小的各种对内对外借款、担保等事项。对于已发生的投资、借款、担保行为每半年随财务报告将其动态、回收和收益等情况一并上报;
(四)、收购或处置资产、负债、股权和委托、受托经营行为,数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事项;
(五)、单项工程、生产项目累计亏损100万元及以上事项;
(六)、单件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涉税纠纷、经济纠纷等事项;
(七)、财务管理重大改革行为,财务负责人(正科职及以上)的工作调动,财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八)、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执行国家、企业政策、法规将产生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发生、即将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上述事项时,各单位财务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三、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原则和要求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逐级上报”的原则,重大财务事项的报告是一种预防、预警行为,必须在事前或预见即将或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提前报告。各单位财务部长或财务主管负责搜集整理本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形成《XX单位XX年度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公司,报告中必须对可能发生该重大事项的过程、原因等进行真实详细的描述,以及该事项一旦发生或既成事实后对本单位的影响程度的评价,本单位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以及需要决策层决断或相关资源配合的请求;各单位负责人对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因虚报、漏报或迟报导致重大事项发生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集司财会[2006] 552 号文件《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之规定: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给予警告、降职、撤职等处分,并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重大财务事项的预见和识别
重大财务事项的发生,一般都会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正常经营、企业形象等产生影响,及时、准确地识别和预见重大财务事项的发生并上报,便于决策层合理进行资源调配,从全局考虑对该事项进行决断提供充分的决策参考依据,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规避。
重大财务事项的预见和识别,更多的是一种事前行为,需要财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在对本单位管理和核算模式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对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同时更注重相应从业和管理经验的积累。因企业规模和管理层次的不同,重大财务事项的识别和区分以及上报层次可能不同,本讲义结合本单位实际,更多的侧重于基层施工生产经营中财务重大事项的预见和识别。
1、管理和核算行为:公司既定管理和核算模式一般是不会改变的,但因生产环境或客户要求变动时,如果坚持执行既定管理和核算模式可能给公司在该区域的业务拓展形成阻碍或风险,这就需要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在充分了解当地政策和客户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报告,以便公司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对既定模式进行酌情修改或修改后调配相关资源进行完善。
2、合同特别是分、转包合同行为:基层管理部门是合同条款的实施和执行部门,在既定合同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所处区域政策变化时,无法执行既定合同中某些条款或继续执行既定合同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需要及时报告,便于决策层调动、安排和利用相关资源进行协调,取得合同方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的认可。
3、债权、债务结算和支付行为:债权、债务的结算和支付关系到双方、甚至三方的实际利益及持续经营,最终结算或大额支付时,若结算或支付金额影响到公司利益、公司资源调配或公司发展、公司形象,本单位无法或没有能力协调解决时,涉事单位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决策层从全局考虑后决定实施与否。
4、涉税和经济纠纷事项:因日常核算和账务处理不当、疏漏可能导致年终汇算、最终结算支付形成较大涉税或结算支付金额纠纷,涉事单位应在税务关注和有纠纷苗头时及时报告,由公司调动或使用相关资源配合进行沟通协调,在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确保利益、兼顾全局的前提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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