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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2010年解读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变化
分析及应用建议
风险控制处
2010年8月8日
近期我们在合同审核时发现,部分境内外公司已经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格条款适用INCOTERMS2010规则,就此,我们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归集整理,以使大家能了解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情况,并提出我们的相关建议。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的基本情况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是一种多环节商业行为,为使交易双方或各方能对国际贸易中所使用术语获得一致理解,免生歧义和纠纷,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ICC)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下称通则)。
随着商业形势发展,通则也在推出新的版本,其2010版本即INCOTERMS2010(下称通则2010,之前版本相应称为通则2000、通则1990)在2010年9月获得通过,已于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从其性质和效力上看,通则属于国际惯例范畴,即只有在交易方选用其作为交易行为约束规则时,方对交易产生效力。
通则2010的主要变化
术语分类的调整
通则2000将贸易术语根据开头字母划分为E、F、C和D组,共13种,按照卖方对买方的责任大小依次排列。EXW以及FCA术语均是通过完成交货而尽可能早地把风险转移给买方,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通过完成交货或者尽可能晚地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虽然通则2010使用了完全不同的分类方式,但通则2000的分类规则仍有意义,例如,当事人选择通则2010中11种贸易术语时,可参考通则2000的分类认清不同术语的负担程度。
通则2010则将术语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和适合水运的。这是此次修订中的重大变化,新分类不如通则2000的排列简明和容易把握,而其目的在于提醒使用者不要将仅适用于水运的术语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七种。此类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但这些术语能够用于船只作为运输一部分的情形,即只要卖方交货点或者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或者两者)在船舷前面即可。
第二类包括那些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术语,包括FAS、FOB、CFR、CIF四种。此类术语下卖方交货点和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均是港口,所以这类术语的特点是“唯海运不可”。
术语数量的调增
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具体调整为:
(1)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是指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Terminal”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DAP(Delivered at Place)是指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两者的主要差异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2)删除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而由DAP替代,删除了DEQ术语而由DAT术语替代,原D组术语中仅保留了DDP(Delivered Duty Paid)。DAP术语和那些被替代的术语一样,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即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适用于DAF、DES以及DDU以前被使用的各种情形。
(3)原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3.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在通则2010中,每种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虽然仍列出十个项目,但与通则2000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比较明显,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可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在EXW项下,卖方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清关以及在DDP项下买方协助卖方办理进口报关等,也包括为另一方清关及获得必要单据所涉及的费用。在第二项中也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清关手续。这主要是考虑到美国“9.11”事件后对安全措施的加强。为与此配合,进出口商在某些情形下必须提前提供有关货物接受安全扫描和检验的相关信息,这一要求体现在A2/B2和A10/B10中。
4. “船舷”规则的变化
通则2000针对传统的适用于水上运输的主要贸易术语如FOB、CFR和CIF均强调卖方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通则2010为与这三种术语中所涉及的风险、费用以及“On board”术语相对称,不再设定“船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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