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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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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 目 录 法律依据 服务内容 认证程序 基本概念 职业卫生 0ccupationaI health 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 职业卫生 occupational?health ???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 15236-94 》 职业健康 occupational?health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名称--职业健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部分用语与《职业病防治法》不一致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使用职业健康,而没有用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卫生。大体上看,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卫生涵义基本一致。《规定》中使用职业健康,不使用职业卫生,主要是考虑总局“三定规定”以及与机构名称相一致 法 律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7条规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 目前职防法尚未修改出台,但中编办巳作职能调整,甲级资质认证已由卫生部移交安监总局,广东省和广州市的职能移交三定方案中:乙级资质认证仍由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全省有96家;广东省卫生厅审批;广州市目前有: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从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萝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家) 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 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化学品毒性鉴定规范第四条规定:从事化学品毒性鉴定的机构,应当经资质认证并取得《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广东省只有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一家部颁甲级资质) 第三十二条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全省有136家;从2010年起广东省卫生厅巳将审批权下放给广州、深圳两市,广州市目前有: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从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增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州开发区医院 等10家) 第三十九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从2010年起广东省卫生厅巳将审批权下放给广州、深圳两市,广州市目前有: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之一的,由行政部门给予警告、罚款、限期改正、关闭等处罚: (1)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的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4)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者擅自使用的。 第六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治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罚款、限期改正、关闭等处罚。 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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