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处置方法.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不良资产处置的一般方法 不良资产英文简称“NPL”。NPL(Non-performing Loan)是指银行放款债权,因客户未能正常缴纳本息,甚或债权回收无望,在会计上打入坏帐(Bad ebts)项目之不良金融资产。①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③债务转为资本;④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与债务人进行和解成功后,最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可以以《债务重组协议》这种法律形式确定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成功的案例在我们以前的不良资产处置中经常出现。 2、财务重组 财务重组是投资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在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中成功的案例不多,原因是,一方面投资人并不希望长期持有某公司的股权,另一方面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不具有投资潜力和价值。 财务重组中,债权人一般不但要担当债权人的角色,而且还要担当战略投资人的角色,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引进一个战略投资人。在重组过程中,战略投资人需要与债务人的其他各个债权人进行谈判,以达到部分免除债务人债务的目的,同时战略投资人注入新的资金来充实债务人的财务,将债权人的债权转化为股权,战略投资人成为债务人的新股东。这种运作模式类似于《破产法》中的和解和重整程序,不同的是财务重组不必经过繁琐的法律程序,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实施财务重组计划更重要的是,战略投资人看重债务人所从事的行业或者是业务,这个行业或者业务具有较好的前景,有用的业务要保留,没有用的则要变卖。实现盈利是投资人的首要任务,因此投资人必须考虑自己的退出的出口。一般而言NPL的专业投资人选择财务重组时,其目的大都是为了将企业包装后,转手出售股权,以达到退出并实现盈利的目的。战略投资人退出的最佳出口莫过于运作债务人公司上市,之后出售股权,由此实现盈利并退出债务人公司。 3、综合性资产重组 这种重组模式下,战略投资人一般会向债务人注入有效资产,以换取债务人定向发行的股份或者购买债务人的其他股东的股权,进而成为债务人控股股东。而且还要与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进行和解,以达到减免债务的目的。这种重组又可以表现为“借壳上市”。 在以前的不良资产处置中,我们遇到过这种成功的案例。济南百货是一家百货零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由于各种原因业绩非常不景气,公司已经负债累累,经营十分艰难。2006年12月,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在济南的名盘“绣水如意”项目作为有效资产注入济南百货,换取了济南百货定向发行的股份,进而成为济南百货的控股股东。由于天业房地产公司的进入,缓解了济南百货的财务危机,经与天业房地产公司、济南百货交涉,投资人与济南百货达成和解协议,济南百货归还了投资人的全部借款本金。 NPL的投资人大都注重近期利益,并不愿意长期持有某债权人的股份。在中国,成为NPL债务人的公司大都已经是病入膏肓,另外单纯做NPL业务的投资人,并不是真正在做投资银行业务,而是注重眼前利益,希望短期内收回债权,所以中国的NPL债务人实现重组的案例并不多见。 三、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债权 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合作,而且也无法重组,比较强硬的方式是对债务人和担保人采取法律的手段,假设文件齐全,诉讼公平,判断胜算的概率是比较大的,但是诉讼的成本比较高,执行难度也比较大,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阻力。 四、把债权转卖给第三方 把债权转卖给第三方也是处置NPL的手段之一,但是中国的NPL二级市场尚未成立,市场定价很难锁定,而NPL被公众公认是难以回收的,买家也不容易找,所以转卖并不顺畅。偶尔有购买债权的第三人一般是另有企图,比如购买债权用以抵债,要挟政府换取国企改制利益等等。 五、债务人破产 《破产法》颁布后,我们对《破产法》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参与了数个项目的破产实践。 债务人破产大致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以逃废债为目的而申请破产 这种破产的案例在我们处置的不良资产包中出现过两例。 一例是,甲公司是投资人的主债务人,借款1900万元,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股东,存在对甲公司出资不到位的出资瑕疵,并且将甲公司的有效资产据为己有,现在乙公司在当地属于效益非常不错的企业之一,乙公司为逃避债务,暗中操作甲公司于2002年进入破产程序。对于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本来投资人完全可以要求管理人向乙公司追回尚未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和侵占甲公司的有效资产作为破产财产,使自己的债权得到部分实现。但是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受理法院没有对甲公司的破产案的推进做任何工作,把甲公司破产案束之高阁。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作为债权人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另外一例是,丙公司是某债务人的连带保证担保人,丁公司是丙公司的股东之一,一方面丁公司作为丙公司

文档评论(0)

li45550460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