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_公司法一 公司法概述_-七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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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_公司法一 公司法概述_-七天

第四章 公司法 导入 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代最伟大的发明,其产生的作用甚至超过了蒸汽机和电的发明。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前校长巴特尔 你对公司如何理解?你认为为什么公司会具有如此的魔力? 小 资 料 1998年IRS全美税收统计: 个人独资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1214000个 有限合伙企业:270748个 公 司:3868000个 学习目标 明确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掌握公司的特征 掌握公司的主要分类 了解公司法的立法概况 一、公司概述 英文——corporation(美)/ company(英) 德语——Handelsgesllschaft 法语——societe commerciale 日文——会社 eg.株式会社 推荐视频:《公司的力量》 简介:中国第一部深刻探讨公司制度的电视纪录片。它以世界现代化进程为背景,梳理公司起源、发展、演变、创新的历史,讨论公司组织与经济制度、思想文化、科技创造、社会生活等诸多层面之间的相互推动和影响,旨在以公司为载体观察市场经济的演进,探寻成长 中的中国公司的发展道路。 对于“企业法人”的认识 (1)有独立的财产: ——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投资相分离 (2)独立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思考:此时能否继续坚持法人财产的独立性? 2005年4月,A公司与B公司发生了一笔交易,后B公司以生产经营停止无法偿还债务为由,拖欠A公司25万元货款。A公司经过调查发现:B公司与另一家D公司均系外商独资企业,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同为C某,且这两家公司的经营地址、电话号码、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完全相同。D公司设立至今,从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也无机器设备,名下的土地、厂房及两部汽车均由B公司无偿使用,日常费用则由B公司支付。两公司的财务账目虽分别立册计账,但均由B公司的会计人员负责制作,D 公司本身从未发放过工资。且D公司多次向银行贷款供B公司使用,B公司多次从其账户转出金额至D公司账户,用于偿还D公司的银行贷款本息。A公司认为,B公司以将财产转移到D公司的方式逃避对A公司的债务,遂向法院起诉B公司、D公司及其共同的法定代表人C某,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债务25万元及利息。 二、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是指对已具独立资格的法人组织,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其成员出于不正当目的滥用法人人格,并因此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法院可基于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否认该法人的独立人格,并责令滥用权人直接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适用条件 (1)公司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法人资格。 (2)为避免法律或契约上的义务、责任,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或公司仅剩形式上空壳。 (3)使债权人及其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4)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人必须存在规避法定或约定义务的主观恶意。 (5)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三)常见表现 1、虚假出资:公司的出资者在设立公司时,并未按公司法要求向公司投入足额注册资本,或者在注册资本验资,取得公司登记成立后,抽逃公司资本,当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时,公司早已失去偿债能力,而股东则以公司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脱壳经营:当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时,七天酒店附近原公司的主要人、财、物从公司脱离出来另外组成新公司独立经营,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原公司完全成为一个“空壳”,新公司完全不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却实际上接受了原公司的绝大部分资产 3、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应当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应有明确的区分。但在现实中,有的公司股东完全将公司视为自己整体中的一部分,人事、财产、业务混为一体,“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或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分、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个人不分。当其公司受到债权人追索债务时,遂将公司财产转移至另一公司或家庭、个人财产,使债权人的权利落空。 4、过度操纵:股东利用自己对公司的绝对控制优势,以公司名义承担其未受益的债务,随意挪用公司财产,或让公司为其个人贷款提供担保,使七天酒店附近其负担与其经营无关的巨大风险,甚至以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公司在股东的过度操纵下,实际丧失了独立的法人人格。 三、公司的分类 母公司 通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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