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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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

我国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历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定制成立,标志着社会主义新制度的诞生,揭开了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史上新的一项。6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经过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大跃进”和调整时期(1958—1965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7—2008年),新中国的城乡规划事业在创立、壮大、遭受挫折、恢复和迅速发展的曲折过程中,不断经受考验和走向成熟。经过风风雨雨和实践的反复检验,证明了城乡规划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由人治向法治社会的转变,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城乡规划法制建设走过了一个不断前进和明显进步的历程。 一、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是新中国城市规划事业由创立到壮大的八年,是我国城乡规划事业第一个重要发展时期。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业待兴,为适应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城市建设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指出:“在城市建设计划中,应贯彻为生产、为工人服务的观点”,成为当时城市建设的基本方针。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简称建工部)成立,主管全国建筑工程和城市建设工作。1952年9月,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城市建设座谈会。会议提出,城市建设要根据国家的长期计划,分别不同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新建或改建,加强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克服盲目性,以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会议决定,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健全城市建设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开展城市规划,各城市都要建立城市规划工作;三是划定城市建设范围,明确规定把城市建设计划纳入到国家经济计划之中;四是将我国城市分类排队,划分为重工业城市、工业比重较大的改建城市、工业比重不大的旧城市;一般城市等四类,以便分类指导和安排城市建设。从此,我国城市建设工作进入一个统一领导,按照规划进行城市建设的新阶段。 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从1953年起,我国进人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第一次由国家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这一时期国家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援助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所组成的工业建设,以便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1953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市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批示》,要求各地加强对城市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城市建设机构,抽调得力干部及技术人员加强城市建设工作。1954年6月,建工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城市建设会议,明确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城市、着重研究了城市建设的方针、任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问题。1954年8月,建工部城市建设局改为城市建设总局,负责城市建设的长远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参与重点工程的厂址选择,指导城市规划编制。并先后向重点城市派出规划小组,根据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重要的工业城市规划工作必须加强进行,对于工业建设比重较大的城市更应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有关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1954年11月,国家建委成立。1955年11月,为适应市、镇建制的调整,国务院颁了城乡划分标准。1956年国家建委颁发了《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关于城市规划的法规文件,规范了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行为。到1957年,国家先后批准了兰州、洛阳、太原、西安、包头、成都、大同、湛江、石家庄、郑州、哈尔滨、吉林、沈阳、抚顺、邯郸等15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和部分详细规划。这些规划的批准,赋予城市规划成为指导各个城市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之文件,使得城市建设能够按照城市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适应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工业城市建设的需要。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是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城市规划法制建设起步的阶段,对于城市建设能够按照城市规划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时期 “大跃进”和调整时期以及“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我国城市建设出现失误,以至否定城市规划,直到城市建设遭受严重冲击和破坏,城市规划事业蒙受重大挫折和损失,应当吸取沉痛教训的一段经历。 1958年5月,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迅速掀起了“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盛行起来,城市建设也出现“大跃进”形势,提出“用城市建设的大跃进来适应工业建设的大跃进”号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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