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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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 xx市x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学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学校名称:xx市xxx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地址:①xx市xx区xxx路xx号xx栋(办公、教学) ②xx市xx区xx新城xx路xxx号(实习) 第三条 本学校性质:由xx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 本学校的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培训方针,坚持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方向。本学校的办学目标:面向社会招生,提供满足社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学校的举办者是:xx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第八条 本学校的开办资金:人民币xx万元。 第九条 本学校的业务范围: (一)职业技能培训; (二)职业资格技能认证培训; (三)委托劳动力输送培训; (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在职培训; (五)继续教育。 第十条 本学校经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本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 第三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权力机构,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任。 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学校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制定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学校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学校增加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方案; (六)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学校校长,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校长助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学校章程;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四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 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聘任、解聘校长; 修改学校章程; 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 检查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一名理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成员: 理事长: 理事: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二条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学校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学校副校长、校长助理、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七)学校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理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 教职工聘任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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