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对仲裁条款效力的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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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对仲裁条款效力的影响 . 专论争鸣55◇ 合同转让对仲裁条款效力的影响 李志强 内容摘要: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中载有的仲裁条款应当自动转 移,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表示;合同义务转移或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 让如经合同非转让一方的同意,仲裁条款亦将继续有效.反对仲裁 条款继续有效的理由不能成立. 关键词:合同转让仲裁条款自动转移意思自治 仲裁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争议解决方式,早在古希腊时期就 已经被用来解决城市国家之问的争议.中世纪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 促使仲裁制度不断发展完善.19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 展,国际问经济交流日益频繁,仲裁制度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了长 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各国仲裁制度日益趋同,仲 裁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诉讼外争议解决方式(AlternativeDispute Resolution)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采用.在实践中,选择仲裁来解决争 议最为普遍的方式就是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由于经济交往的日 益频繁和深入,合同的转让不可避免,而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在转让 后,特别是合同权利转让后仲裁条款是否仍然有效,当事人是否受仲 裁条款的约束这一问题,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在各国都存在巨大 分歧和争议,在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探讨亦不多见.在仲裁被愈来愈 广泛地使用和合同转让频繁发生的今天,尤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任 何规定的情况下,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是必要的和有益的. 本文拟就此问题做粗浅的探讨. s6仲裁与法律?2002年第6期? 合同的转让,是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制 度.罗马法在开始时是不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转让)和合同义 务的转移(债务承担)的.因为古罗马法认为,债的关系是一种法律 的锁链,是特定人与特定人之问的关系,彼此不能分割开来.所以无 论是更换债权人还是更换债务人都是不允许的.但是随着商品经济 的发展,这种僵硬的原则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于是 各国都采用了一些变通的办法,逐渐发展出了合同转让的法律制 度.①合同的转让更准确地讲应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 当事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合同外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转让也就相应的可以分 为三种类型: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 概括转让. 无论在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涉及合同权利的转让,法律 和法学理论的发展都经历了从禁止,逐渐放宽,到准许的变化过程.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所有法律发达国家对合同权利的转让都给予了 认可.②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部分或全部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时,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不经过合同另一方当事 人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包括债务人和受让人)没有 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出反对是否就意味着他们接受了仲裁条款, 也就是说,在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继续有效?就 这一问题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很大的分歧.主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 ①冯大同:lt;国际商法gt;,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1页. ②王军:《评我国新合同法上合同转让的原则gt;,载《国际商法论丛gt;第二卷,法律 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 专珞争鸣57 点:一种否认仲裁条款在合同权利转让后的有效性,另一种则认为, 如无相反表示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在合同转让后继续有效. 研究仲裁条款在合同权利被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是否继续有效, 无非要从合同权利转让后仲裁条款对债务人的效力和仲裁条款对受 让人的效力两个方面进行考量(对于转让人来说,如果他已经转让了 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那么他就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无需考虑仲 裁条款对其是否有效;如果他仅转让了合同的部分权利,他当然仍应 受到仲裁条款的约束).否认仲裁条款在合同权利转让后继续有效 的观点认为,在合同权利转让后,仲裁条款无论对债务人还是受让人 都已经失去了效力.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仲裁是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在合同权利转让后, 对于债务人与合同受让人之间的争议,受让人无权依据债权人(转让 人)与债务人达成的仲裁条款向债务人提起仲裁. 仲裁条款是合同的一部分,是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将他们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 尽管对仲裁的性质还存在争议,但毋庸置疑的一点是,仲裁具有契约 的性质.英国着名的法学家施米托夫称:从理论上看,仲裁包括两 方面的因素:合同因素和司法因素.合同因素明确地表现在各国普 遍接受的各项原则中,如仲裁必须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的 基础上;仲裁庭超出当事人授予的管辖权限做出的裁决无效等.① 既然仲裁条款是合同的一部分,而且仲裁条款本身亦具有合同的性 质,仲裁当然就必须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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