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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揭协议登记表-tubehuitcom.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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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揭协议登记表-tubehuitcom

申请签订《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揭协议》登记表 /newsfiles/65/2007-09/283.shtml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揭协议书 /newsfiles/65/2007-09/276.shtml 可售住房审核审批程序 /newsfiles/56/2007-09/151.shtml 2010年将保持原有房贷优惠不变 工商银行发通知称2010年将保持原有房贷优惠不变,同时严控二套房信贷风险。“现在我行的房贷政策还是没有任何变化,不论是首套房贷款还是二套房贷。”工行省分行房贷部门的一位相关人士对本报表示。据称,关于外界传言的该行已下发保持原有房贷优惠不变的通知至今他还没有看到。目前的情况确实是保持原有政策不变,也没有像建行那样做出一些调整。 建行就对首套房贷优惠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客户享受7折优惠利率“附加条件”,即对居民首次利用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在30%以下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首付款比例在30%以上的,利率下限可执行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工行人士表示,如果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取消7折优惠利率,或将此利率下限重新提高至8.5折,那么作为商业银行方面不可能仍执行7折优惠利率。因此,从这个层面上分析,现在发通知表明“2010年将保持原有房贷优惠不变”本身就缺乏合理性。 南京市目前实行的购房契税税率及补贴贴政策 南京市发布《关于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南京市又一稳定房地产市场新政。   《意见》规定,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政府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缴纳契税1%,购买面积90平方米~144平方米普通住房,政府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 附一: 住房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 国家关于住房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共有4份,分别为:财税[2008]137号、银发[2008]302号、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   其中,财税[2008]137号(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302号(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均为2008年10月22日发出。   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该文件最后有“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字样,并没有截止日期。   银发[2008]302号文件则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该文件同样只明确了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7日,也无截止日期。   唯一例外的是,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减免政策即将到期。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都明确规定了,这一优惠政策“到2009年12月31日截止”。   至于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延期,财政部税政司回答,“在相关政策未正式出台前,不便回答”。   营业税是否需要延期?专家认为各有利弊。有利的是,该条款鼓励了二手房交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正面刺激,客观上扩大了内需,有利于居民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但负面的则是有可能推动投机性购房,导致住房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推动房价过快上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营业税优惠取消也罢。”有专家如是说。   银监会:二套房利率政策未变   近日,市场传言称银监会已要求各大银行适当收紧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包括现行的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对此,主管部门终于在最近发出了明确的声音。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1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二套房利率政策没有改变。央行和银监会有关人士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再次表示,央行和银监会目前并未调整二套房政策。  “据我们了解,确实有部分银行在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变化对房贷优惠政策有所调整,但银监会关于房贷的相关政策并未改变。”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银监会一直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积极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同时提示银行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投资性住房坚持首付高成数、利率严格风险定价和资信严格审查的原则。   建行总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行并未取消或收紧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只是在央行和银监会房贷政策的大框架下,就客户不同的风险情况,考虑首付款比例、信用等因素,对房贷政策进行细化和差别化的调整。   工行、农行、中行有关负责人明确称,依然执行原有的房贷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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