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清污费用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PPT

  1. 1、本文档共10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清污费用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除前述3种情形沉没、搁浅、遇难之外,其它情形造成的清污费,应属于限制性债权。 * (三)海事局使用自有船舶、设备和人员参加清污问题 1、海事局使用自有船舶、设备参加清污,能否索赔清污费。 海事局使用自有船舶、设备参加清污,是否属行政职责范围,是否应从行政开支,能否向责任方(船东)索赔,有一定争议。 * (1)“宙斯”轮案 最高法院裁定书认定:“污染事故发生后,江门海事局使用自有船舶参加清污,由此支出的费用超过了正常的办公支出,超出的费用应由污染责任人承担。江门海事局在一审中提交了租用船舶车辆、购买清污材料合同,相关的费用属于必然发生的合理费用。” * (2)“明辉8”c/w“闽海102”案 (广州海事法院(2005)广海法初字第156号 判决书) 该案广州海事法院判决书认定:海事局使用自有的船舶从事调查、监控和清污,属于行政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属于行政开支,不应由两船东负责赔偿。 * 2、海事局人员参加清污,能否索赔清污费。 ? (1)“宙斯”轮案 广州海事法院一审认定:江门海事局的工作人员参加清污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请求船东支付其工作人员参加清污的人工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广东省高院二审对前述问题维持了一审的认定。最高法院对此问题没有进行认定,因船东申请再审时,没有提出此问题。 * * (2)“明辉8”c/w“闽海102”案 广州海事法院判决书认定:海事局工作人员从事调查、监控和清污,属于行政行为,人员劳务费、外勤补贴属于行政开支,不应由两船东负责赔偿。 Thank You ! 多谢您的倾听和关注! * 2008年5月23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后,主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取得并经过事故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确认的碰撞事实调查材料,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从多年来的司法审判实践来看,海事局调查报告具有很高的效力。因此,在海事局作出调查报告或责任认定书之前,做好海事局的沟通工作,使海事局作出的调查报告或责任认定书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尽量对本方有利,显得非常重要。 2、例外 法院对海事局作出的调查报告或责任认定书并非100%认定。在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不认定。 案例:“沙河口”轮案,“福州”轮碰撞案。 * * 三、清污费是否属于责任限制 (一)油轮装载的持久性油类造成的清污费 1、油污司解 (船舶油污司法解释 专家论证会 邀请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油污司解)第5条: “油轮装载的持久性油类造成油污损害的,应依照《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确定赔偿限额。油轮装载的非持久性燃油或者非油轮装载的燃油造成油污损害的,应依照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确定赔偿限额。” * 持久性油类包括持久性的货油和机舱的燃油,适用《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2年议定书》(92CLC)。 * 2、责任限额 92CLC 2000年修正案(2003年11月1日生效): (a)对于不超过5000吨位的船舶:4,510,000计算单位; ? ?(b)对于超过5000吨位的船舶:除(a)项所述金额外,对每一额外吨位另加631计算单位。 * 但该合计金额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89,770,000计算单位。 (2000年修正案比92CLC增加了50.75%。) * (二)油轮装载的非持久性燃油和非油轮装载的燃油 造成的清污费 1、属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A、燃油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燃油公约”第6条 :“责任限额 本公约的规定,不得影响船舶所有人和提供保险或其他财务担保者根据可适用的国内或国际制度,如经修正的《1976年国际海事索赔责任限制公约》,限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 * B、油污司解 油污司解:清污防污费包括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内;油轮装载的非持久性燃油或者非油轮装载的燃油造成油污损害的,应依照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确定赔偿限额。 “油污司解”涉及责任限制的条款: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