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促进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政策研究
促进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政策研究
摘要: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化的环境下,我国境外投资不断发展变化,为配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为企业境外投资创造良好的税收制度环境企业境外投资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主要集中在所得税和进出口税方面。”
引言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逐步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在国际市场上发展壮大,投资内容也从初期的市场开发转向境外直接投资,从“产品输出”过渡到 “资本输出”。面对境外投资形势的发展变化,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境外投资税收政策内容以不断支持促进境外投资的发展。
一、我国境外投资税收政策评析
(一)我国境外投资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继2009年5月商务部出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后,2010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近两年来又陆续出台关税实施方案和税收优惠措施,这都是我国在进一步落实“走出去”战略、推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发展方面做出的重要举措。
1.通过《企业所得税法》体现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对外投资的税收制度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了境外投资的纳税义务,不仅居民企业要对其境内、境外所得负有全面纳税义务,而且明确了非居民企业在“机构、场所”前提下的无限纳税义务,而非只就来源于我国收入纳税的有限纳税义务;用抵免法消除境外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体现了资本输出中性的原则。
限额抵免制度。不仅分支机构的境外所得已纳税额可以在总机构应纳税额中直接抵免,而且母公司从国外子公司分得的股息除股息缴纳的预提所得税可以直接抵免,股息所承担的外国企业所得税还可以在母公司应纳税额中得到间接抵免,从而兼顾居住国、非居住国、跨国纳税人的利益。
对部分行业的选择性优惠政策。目前我国针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对高新技术所得和资源开发项目所得在抵免税额计算上的相关规定。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高新技术所得可以享受我国高新技术企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国企业所得税以及境外抵免限额。
针对境外所得采取反避税措施。为了弥补税法的漏洞,给纳税人创造公平纳税环境,我国在税法中明确规定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价格或利润水平,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同时我国税法对关联方间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明确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关联企业间的融资业务明确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专门针对对外投资行为的《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为了使企业所得税法对境外投资所得处理的部分系统化和更具操作性,我国1995年专门制定实施了《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并于1997年做了修改。明确了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的确认、境外抵纳税款和减免税处理等一系列具体政策问题。如在确认企业境外投资所得时,允许企业境外业务间收入的盈亏互补;对企业境外已纳税款,允许企业就境外所得缴纳国内所得税时,按适当方式予以抵扣;防范境外投资风险,对企业因不可抗力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申请享受减征或免征一年所得税。
3.对外税收协定。我国通过对外税收协定的谈签可以最大限度地争取作为资本输出国的税收利益,如在纳税义务认定条款中,明确我国企业在缔约国不设常设机构的,就不在该国构成所得税纳税义务;在非歧视性条款中,强调我国企业向缔约国投资,可享受与该国居民企业相同、甚至更优惠的税收待遇等。
(二)我国境外投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对外投资税收制度,根据企业境外投资
的实际,体现了税收对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支持。但是,我国对外投资的税收制
度还仅仅是初步的,对于企业对外投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仍然缺乏针对性,
甚至与鼓励企业境外投资目标相抵触,还远未对境外投资形成一种系统和强有力
的激励和促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的确认方面。目前我国相关税法对境外所得没有清晰的界定和具体操作办法。《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设立全资境外机构的境外所得,是指境外收入总额扣除境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应分摊总部的管理费用后的金额。境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是指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这意味着要对境外投资所得按我国税法做出重新调整。虽然2006年我国会计制度做了较大修订,但从国际实践来看,各国会计制度仍存在一定差异。对境外投资所得重新调整不仅费时费力,实际中也很难做到,这一规定等于形同虚设。企业未设立全资境外机构取得的境外投资所得,是指被投资企业已分配给投资方的利润、股息、红利等。但是为进行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如管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