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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课件】第七章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七章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7.1中国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 7.1.1 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时期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被同化) 过渡时期的含义 从无产阶级专政建立开始,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建立为止,这中间要经过一个革命的转变时期。这个时期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我国的过渡时期不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从新民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时期。这个时期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开始,大体上到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结束。 存在原因 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要经历一个过渡时期,这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特殊性决定的。 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自发地产生。因此,在无产阶级政权建立的开始时期,大量的非社会主义经济,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和其他私有制必然继续存在。要把这些非社会主义经济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与主要任务 过渡时期在经济结构上的特征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 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 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为了逐步地改造多种非社会主义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占居绝对优势,同时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1952年底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毛泽东在1952年下半年首次提出,1953年6月1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同年8月正式写入周恩来在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的总结中。毛泽东最后确定的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表述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毛泽东著作选读》第704页)这条总路线载入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接着又提前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在实现这条路线过程中,曾存在对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改变过快等缺点和偏差。(选自《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其实质就是要把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7、1、2 中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我国经过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后,便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个特定的初级阶段起始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即50年代中期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终结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把我国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2050年的报纸)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定含义 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特指中国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而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阶段。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在这个阶段中,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已占主体地位,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必须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共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再认识的巨大成果。 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著作中没有明确的论述。他们只是提出了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两阶段论,即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 (背景资料)关于初级阶段的提法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对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论述。 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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