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国家公务员及其相关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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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国家公务员及其相关法规

课程教学目的: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职业素养》课的根本目的是对当代大学生进行以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为目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以积极的态度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职业等方面的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袭,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帮助学生了解相关职业法律知识,能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让学生了解企业文化、员工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及职业角色相应的职业心态和能力要求,树立正面理性对待企业的职业心态和专业的职业形象; 通过教学,让学生掌握与同事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融入团队参与协作的方法与技巧,快速融入工作团队,开展工作;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正确对待真实自己,按照成功的职业标准,不断地改善自我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自己的职业成长奠定基础。 第七章 国家公务员及其相关法规 第七章 国家公务员及其相关法规 本章重点: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考试 本章难点:国家公务员考试 第一节:国家公务机关相关法规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我国自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国务院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制度初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节:国家公务机关相关法规 第一节:国家公务机关相关法规 一、立法的目的    立法目的也称为立法宗旨,是一部法律的基点,它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和提供依据。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五个方面。 第一节:国家公务机关相关法规 二、立法依据    我国《公务员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发,是一切立法的依据。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些条款为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奠定了宪法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各国公务员的区别 第二节:国家公务员  一、公务员来源     公务员是伴随著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只要国家机器一建立,公务员制度必定随之建立。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在公元605年(隋大业元年)建立了世界上最早、最完善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即“科举制”。并被後来的欧美各国争相效仿、改进。但“公务员”一词却是从日本引进的,日本古代称此为“文官”,战後才改名为“国家公务员”。 第二节:国家公务员  二、公务员类型    在国外,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大致说来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这种范围同国家公务员法规的适用范围相一致,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基本属于此类。在英国,公务员是指那些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没有过失可以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 第二节:国家公务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美国基本属于此类。美国把公务员称为“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范围很广的一种称谓,它包括了除军事人员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员。 第二节:国家公务员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一般职”公务员是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是国家政府系统中的事务官,即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一般职”的国家公务员。日本、法国基本那属于此类。法国公务员是指在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被任命为常任官员的工作人员。   第二节:国家公务员 请问,我国属于第几种    概念的划分? 第三节:国家公务员考试 近年来国家公务员报考情况分析 第三节:国家公务员考试    2008年国考报考竞争最激烈的职位是农业部综合处科员,报考比例达到3592:1,而今年,最高竞争比例为4723:1,去年仅有一个职位竞争比例超过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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