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执法讲座--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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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执法讲座--1

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谭 欢 一、我国法律体系及效力等级 1、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成。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宪法--基本法律--法律 ---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我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一元多法系、多层次、多分支 一元:宪法 多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和资本主义法系 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 多分支:法律、法规、自治条例、规章 法学界所公认的五大法系 A:中华法系 代表:唐朝法律制度 B:印度法系 代表:古代印度 C:伊斯兰法系 政教合一 最高领导人是:宗教领 袖,典型代表:伊朗 D:大陆法系 代表:法国、德国 E:海洋法系 代表:英国、美国 1954年宪法 1954年宪法:1954年9月20日,一届一次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共4章106条。 与现行1982年宪法最主要区别:国家主席的职权 国家主席根据人大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发布戒严令、统领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1975年宪法 1975年1月17日,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深受极左思想影响,是历史的倒退。 共4章30条,增加了党的职能,取消国家主席和检察机关,出现革命委员会和人民公社。 取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1978年宪法 1978年3月5日,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共4章60条 恢复检察机关,增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保留四大自由、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 1982年宪法 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开始,12月4日定为宪法宣传日 共4章138条,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提到第二章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988年宪法修正案 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曹建明 共和国第8任检察长,最年轻 论我国允许外商租用土地与经营房地产的政策和法律调整 1993年宪法修正案 修正案共9条 县级人大任期修改为5年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写进宪法 1999年宪法修正案 邓小平理论成为宪法指导思想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004年宪法修正案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 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征收或征用给与补偿 乡镇任期修改为5年 3、我国法律体系的划分 大陆法系:公法、私法、社会法 国民政府时期: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统称为六法全书 目前,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社会保障法、行政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法 4、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的概况 4部法律 16件行政法规 13件地方性法规 103件建设部规章 16件省政府规章 二、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执法组织,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行为文件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行政执法特点 经常性 广泛性 多样性 效率性 1、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定义:是指在行政执法中, 有权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 对管理相对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并为这种行政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行政执法主体特点 依法成立,享有行政管理权 能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对相对人进行管理 有权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承担行政执法带来的相应责任 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分类 建委、建设局、规划局,行政编制 房管局、拆迁办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授权执法与委托执法 2、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行政应急性原则 3、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公开制度 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制度 职能分离制度 回避制度 时效制度 法律文书送达制度 4、法律规范冲突及法律适用 法律规范冲突: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在适用过程中对同一行为的规定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抵触、不一致的情形。 法律规范冲突是国际法的概念,主要是指国与国之间对同一行为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权限不清的立法体制 参与不足的立法机制 运转乏力的监督机制 规范失缺的法律解释 约束不灵的执法环境 法律适用的选择途径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部门、政府规章规定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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