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第四章_财政法律制度.ppt

  1. 1、本文档共8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学]第四章_财政法律制度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构成。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和细化。 二、国家预算 (一)概念: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计划,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编制原则: 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二)作用---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5 级预算。 如,中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5 级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国家预算按预算的级次分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1.中央预算 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3.总预算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简称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如乡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因此总预算就是它的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各部门预算是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举例】南京市政府的本级预算由南京市政府各部门预算组成,包括南京市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等等部门预算。南京市政府总预算不仅包括上述本级预算,还包括南京市11区县的总预算,雨花区等。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1.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2)全国人大常委会: 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中央决算; 撤销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2.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各级政府每年至少向人大或常委会报告2次); 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本级政府决算 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3.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人大 审批预算、调整方案、决算 监督预算执行、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 (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 (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执行权 (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提1 %至3%灾害)动用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提案权 (4)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权(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1)(2)(3) 前三条同上。 (4)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解释: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本级人大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本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除预算收入外,各地方、部门、各单位还有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专项收入;——排污、电

文档评论(0)

qiwqpu5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