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doc

  1.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律资料]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

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 行政诉讼法单项选择题 1 2010年 1 2009年 4 2008年 6 2007年 17 2006年 23 2005年 28 2004年 32 2003年 38 2002年 41 2010年 47.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现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陈某提出现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担保 陈某的现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现予执行范围 如法院作出现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如法院作出现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答案:C 48.《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的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如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60日 如该企业直接起诉的,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30日 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A 49.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那一说法是正确的? 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来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来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C 答案详解 人民法院审查证据一般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审查证据的来源。 审查证据的形式。主要是审查证据是否具有法定的形式 审查证据取得的方法。主要是审查证据是否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 审查相关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审查相关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果相关证据之间是一致的,并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则该证据具有证明力。 审查证据的内容。主要对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证据真实性: 证据形成的原因 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50.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2年。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2.10—2009.12.10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王某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6.1—2009.12.10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2.10---2009.5.1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2009年 46.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为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的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47.某市工商局发现,某中中外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生产的一种软件带有暴力和色情内容,并决定没收该软件,并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中方投资者接受处罚,但外方投资者则认为该处罚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外方投资者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起诉 外方投资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法院受理外方投资者起诉后,应追加未起诉的中方投资者为共同原告 外方投资者只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起诉讼 答案: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第十五条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

文档评论(0)

qiwqpu5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