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概念与功能的四个方面——读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第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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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概念与功能的四个方面——读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第一章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干Ⅱ(社会科学版) 第32卷第3期 JOURNALOFTHEGRADUArES VOL32No3 2011 SUNYAT-SENUNⅣERSrIY (SOCIALSCIENCES) 2011 法概念与功能的四个方面 读齐佩利乌斯 《法学方法论》第一章’ 姚 明斌 (清华大学 法学院,北京市 100088) 【内容提要】莱因荷德 ·齐佩利乌斯的 《法学方法论》第一章讨论了法概念和 功能问题的四个方面。作为命令体系的法在于揭示法的规范性,及其以权属规 范体系为基本实现途径;作为 “lawinaction”中的法意在说明法的规范面向 (效力)和事实面向 (实效)的相互关系;作为规整之客观化的法律,则透过 语词与概念的区分及由此产生的涵义空间。剖析法律解释将规整客观化的基点 及途径。法概念的这三个层面。都服务于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基本 目标。开放社 会背景下正义标准的确定以及实现正义的途径,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法学方法 论曲内涵。 【关键词】法学方法论;规范性;行动中的法;涵义空问;正义 作为继受德国法系学术传统的重要部分,近年来中国大陆对法学方法论著述的引介 与移译已蔚为规模。①就 目前的作品而言,德国法学家莱因荷德 ·齐佩利乌斯的 《法学 方法论》属于篇幅最小的一部。然而,吾等可以从中领略到何为微言大义,就笔者个人 研读体会,在不少论述中往往一个句子甚或一个语词,即可启引发散出诸多关联的理论 脉络,由此亦可见齐氏高屋建瓴之功力。本报告集中讨论其第一章 “法的概念和功 ·收稿 日期 t2011-09—26 作者简介:姚明斌.男,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10级博士研究生,电子邮箱地址:yseven1985@ 126.corn ① 此一过程基本上是从对台湾学界相关著述的引介开始 (举其要者.包括杨仁寿: 法‘学方法论,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黄茂荣:法学 方法与现代民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等等).并浙次推展至德国法学方法论经典著作的移译 (比如 [德】卡 尔 -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金振豹译。 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等等)。当然,大陆民法学者亦不乏依之展开本土作业者 (早期较具开拓性的作品比如梁慧 星:“论法律解释方法”.载 ‘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l期;梁慧星: “法解释方法论的基本问题”。载 ‘中外法 学)1993年第l期;崔建远:“我国民法的漏洞及其补充”。载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l期;梁慧星: 《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近年来亦有若干力作面世 (比如段匡: 《日本的民法解释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王利明: 《法律解释学导论:以民法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等等)。博士论 文亦表现出方法论层面的自觉 (比如耿林: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张红: 基‘ 本权利与私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等等)。此外,法理学界的部分引介著述也与法学方法论之主题关联密切 (比如 [德】卡尔 ·恩吉施: 法‘律思维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等宪 法学者对法学方法论于宪法学之运用的讨论 。亦值关注。囿于篇幅。不再列举。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 (社会科学版) 二O一一年第三期 能”。 于章首,齐氏即开宗明义地表示, “在科学上,方法是指这样一种路径,它以理性 的,因而也是可检验和可控制的方式导向某一理论上或实践上的认识,或导向对已有认 识之界限的认识。”… ¨一般认为,法律理性包括以下要素:(1)法律规定是根据特定 规则推演而来的,如根据主权者的意志或公共道德; (2)法律规定不 自相矛盾; (3) 法律规定可以为一般人所理解,即合乎常理; (4)任何法律规范都是可以予以检验、 批判的。①准此以言,法学方法可以视为法律理性的构成部分。而且,这种包含理性因 素的方法,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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