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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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附件1 2009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根据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广西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实施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3年计划。现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及本年度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经费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决定2009年在全区选拔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90名,其中访问学者50人,东盟国家小语种语言专业硕士10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0人。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一)访问教学,留学期限为3个月、6个朋、12个月。 (二)东盟国家小语种语言专业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详见附件2《2009年选拔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学科、专业领域指南》(简称《指南》)。 注:同一学科,包括相应的实验室或基地,不重复推荐。 三、资助内容 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国外期间的生活费,资助标准参照教育部相关标准执行。攻读东盟国家小语种语言专业硕士学位者,除国际旅费和奖学金生活费外,提供12个月或24个月的学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区国有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政机关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工作成绩突出, 具有学成回国为广西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外语水平达到赴国外学术交流工作经验的水平。 3.身心健康。在办理派出手续时需提供健康体检表。 4.符合《指南》的具体要求。 5.广西财政资助出国留学范围暂不包括区内其他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广西财政策资助留学但在有效期内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访问学者 (1)候选人推荐范围。 A.高校高层次人才。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项式层次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教学名师;自治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选;自治区优秀专家;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团队主要成员;八桂学者和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团队主要成员;广西高校百名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资助人选;广西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人选。 B.省部共建设重点研究机构和国家重点学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广西高校重点学科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C.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含国家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项目。 D.优先推荐我区大力发展的食品、汽车、有色金属、石化、冶金、机械和电力等七个千亿元大工业产业和建材、造纸、电子信息、造船、纺织服装皮革、木材加工、医药制造等七个新兴产业的候选人。 E.我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卓越研究的学科人才和学术骨干。东盟小语种人才。 (2)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论域内有深入的研究,长期在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第一线工作,并做出一定成绩,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学骨干。 (3)有针对性强的研究项目或课题,有明解的高水平的国外合作对象。 (4)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来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管理职务。 (5)有较强外语能力,可以无障碍的在国外交流。(如有任何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可附上 2.硕士研究生。 (1)候选人推荐范围:仅东盟小语种专门人才。 (2)申请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含2009年6月毕业的优秀毕业班生)。必须与原工作单位签订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满5年的协议书。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长会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有关文件执行。 五、选拔办法 (一)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赔偿”的选拔派出原则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在《指南》所列的单位及专业(附件2)申请报名。 (二)受理方式。 申请人到所在单位处事或人事部门咨询、领取申请表格,按规定填写《出国留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本人所属单位出具的由学科团队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表》。单位应在《推荐意见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就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等作出如实评价; 3.国外邀请信(如有可提供); 4.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如有可提供); 5.各种材料均缴验1式3份(原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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