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工作章程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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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章程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团委、学生会”)良好的运作,促进团委、学生会的发展,严格团委、学生会的管理,更好的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更好的为全院学生服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是全院所有在籍学生的群众组织。组织、指导各年级学生开展院内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有义务认真按时有效地完成各项相关工作,并在工作期间接受学院各级领导、老师的指导,以及全体学生的广泛监督。 第四条 团委、学生会对全院学生负责。全院学生有权利参与团委、学生会工作,向团委、学生会提出任何意见、建议,并有权直接向团委、学生会反映问题。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热心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接受团委、学生会统一组织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搭建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加强学校以及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及学院事务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任何时刻,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都应该保持良好的体系和完整的机构,下设四大学生组织,分别为:电子学院学生会、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电子学院学生科技协会、电子学院学生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电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另见“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电子学院学生科技协会章程另见“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协会章程”。电子学院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另见“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三条 电子学院团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下设团委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电子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团委秘书处、学生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新闻部、文化部、体育部、生活部、实践部、学习部、外联部。各部门各司其职,主要职责如下: (1)、团委书记、副书记:指导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2)、秘书处、主席团:统筹团委、学生会整体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规划团委、学生会发展蓝图。 (3)、组织部:管理团委、学生会的文档;策划与实施团委、学生会内部各项培训活动;配合主席团、秘书处监管和考核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4)、宣传部:负责相关海报、视频等宣传物品的制作;通过各种途径对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学生活动与工作进行前期宣传;进行团委、学生会的自我宣传。 (5)、新闻部:负责院刊《电子之光》以及电子小报的编辑与制作;负责团委、学生会有关文档的美化编辑工作;开展“电子之光”征文活动,对学院内外各项活动进行采访,撰写通讯稿,对新闻素材进行搜集,策划与实行摄影、报道等相关活动。 (6)、文化部:牵头组织、策划并实施校级、院内的各项文化活动,发掘与培养学院内部有文化才艺的同学。 (7)、体育部:牵头组织、策划并实施校级、院内的各项体育活动,发掘与培养学院内部有体育才能的同学。 (8)、生活部:组织团委、学生会及学院的温馨工程建设,营造团委、学生会内部和谐温馨的氛围,负责全院学生的权益保障工作,服务全院同学与生活相关的工作。 (9)、实践部:负责全院学生的“回访母校谢师恩”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平时的社会实践活动。 (10)、学习部:牵头组织、开展各项与学习相关的活动并参与校、院内各项学习活动以促进与帮助全院学生学习,引领学院良好的学习风气。 (11)、外联部:开展团委、学生会中大型活动的赞助工作,加强团委、学生会与院外其它学生组织以及单位的沟通与联系。 第四条 各部门设部长与副部长,对团委秘书处、主席团负责,认真执行团委秘书处、主席团布置的工作,协调部内各种关系,监督和管理相应部门并有权提交申请奖励或处罚本部成员。 第五条 各部门干事有权提出出任部长等职的申请,申请递交给团委秘书处、主席团,申请递交时间为学年的最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为主,经过团委秘书处、主席团审核后方能被考虑为各部门负责人。 ? 图1: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框架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完全由该部门部长、副部长负责。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第1、3学期)由各部门部长拟定各部门工作计划或活动计划,第一周周末前交至主席手中,主席在整理各部门计划后,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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