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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汇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18年 1月9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汇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蔡成亮 联系人 蔡成亮 通讯地址 黄岛区张家楼镇北马家庄村南、开城路北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266000 建设地点 黄岛区张家楼镇(街办)开城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370211-41-03-000017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补办□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66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0 总投资
(万元) 12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5% 评价经费
(万元) 0.8 预期投产日期 2018.5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青岛汇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拟于黄岛区张家楼镇(街办)开城路北,建设商品混凝土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6667m2,建筑面积20000m2,建设1条年产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30万m3。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5%,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的防治。
该项目临时占用青岛瑞港重工有限公司土地,用于青岛至连云港铁路工程胶南(不含)至赣渝北(不含)段站前工程项目建设拌合站及堆场,为项目提供混凝土供应,为临时性的,期限2年。根据现场勘查,该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部令44号)中的有关规定,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采选及制造品制造: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类项目,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青岛汇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积极展开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掌握充分的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上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审批。
二、政策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政策符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黄岛区张家楼镇(街办)开城路北,临时占用青岛瑞港重工有限公司土地,该土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使用政策。
3、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并且该项目不属于《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中所列的限批情况,同时项目不在南水北调流域范围内。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鲁环函[2012]263号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4、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由图2该项目用地与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相对位置示意图可知,该项目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违反《山东省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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