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案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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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案精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教案 峰峰集团安全培训中心 王立敏 2009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课教案首页 教 师 王立敏 审批 班别 安全管理人员 课 题 事故报告 授 课 日 期 月 日 11 28 节次 5/6 教 学 目 的 熟悉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内容 熟悉事故的补报和事故现场的保护 课 型 新课 教 具 无 课 程 重 点 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内容 实 验 内 容 无 课 程 难 点 事故的补报和事故现场的保护 电 教 内 容 无 第六章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学习要点 ※  熟悉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内容 ※  熟悉事故的补报和事故现场的保护 ※  掌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 ※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取证、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掌握事故的批复及处理 事故报告 事故的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30人死亡、或≥100人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或≥50~100人重伤、或≥5000万~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事故:≥3~10人死亡、或≥10~50人重伤、或≥1000万~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一般事故:3人死亡、或10人重伤、或1000万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的原则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的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应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小结] 本次课主要讲述了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内容,事故的补报和事故现场的保护等内容,其中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内容为重点。 [作业] 1、事故报告的时限和部门、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2、事故补报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3、如何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 [课后分析] 通过结合现场事故案例的讲解,学员接受效果较好。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课教案首页 教 师 王立敏 审批 班别 安全管理人员 课 题 事故调查与处理 授 课 日 期 月 日 11 3 节次 1/4 教 学 目 的 掌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取证、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掌握事故的批复及处理  课 型 新课 教 具 无 课 程 重 点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取证、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实 验 内 容 无 课 程 难 点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 电 教 内 容 无 第二节 事故调查 一、事故调查的部门 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3、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5、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3、事故调查组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4、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三、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及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注意: 1、未经事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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