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创建国家级生态区
三.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1.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工业增加值指全部企业工业增加值,不限于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为: 2.国家生态区(含县级市)标准:≤20m3/万元 4.情况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新城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与新城区技术质量监督局每年联合对各大企业取水设施和节水设施进行检查,并加大对全区大中型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的督查力度。多年来,新城区水务局多次要求各企业认真做好水平衡测试工作,加强用水管理。同时,新城区水务局还对全区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水资源管理执法工作,督促各企业安装水表,并对已安装的水表进行检查,杜绝水资源的跑、冒、滴、漏现象,并且要求各企业做到年初要有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和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实行奖惩制度,提高各企业的节水的意识,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1.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田间实际净灌溉用水总量与毛灌溉用水总量的比值。毛灌溉用水总量指在灌溉季节从水源引入的灌溉水量;净灌溉用水总量指在同一时段内进入田间的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为: 3.完成情况: 我区农业种植区域集中在保合少镇,由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本地的自然环境及气候条件,我区主要种植耐旱一季生农作物,每年的降雨量足够使这些农作物成活,不需要农业灌溉措施,故此项指标未作统计。 四.主要农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产值的比重 1.主要农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 公害产品产值的比重:指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产值与农畜产品总产值的比例。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不能重复统计。计算公式为: 3.完成情况: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10~2012年主要农产品中有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分别为89%、92%、94%。 五.森林覆盖率 1.森林覆盖率:指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是指区内林地、草地面积之和与总土地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3.完成情况:近几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经过植树造林和大力保护, “十二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总面积达到15.6万亩;完成封山育林5万亩,总面积突破30万亩;完成冲积扇经济林、景观林带建设1.3万亩,总面积达到2万亩;力争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7.6%。各数据如表: 六.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1.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辖区内各类(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面积占全部陆地(湿地)面积的百分比,上述区域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2.国家生态区(含县级市)标准:山区及丘陵区≥20%、平原地区≥15% 3.完成情况: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受保护地区面积为45200hm2,占国土面积比例的67.7%。 4.情况说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土总面积66800 hm2,大青山自然保护区45200 hm2。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67.7%。数据来源于200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二类清查每八年普查一次,所以2010至2012年的森林覆盖率都沿用2006普查的结果。 七.空气环境质量 1.空气环境质量:指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有关功能区标准要求,目前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H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2.国家生态区(含县级市)标准:达到功能区标准 3.完成情况:2010~2012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符合全国生态区的考核要求。 4.情况说明:优良天数大于310天,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 八.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1.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水环境或海水环境质量标准。目前采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2.国家生态区(含县级市)标准:达到功能区标准。 3.完成情况:2010年至2012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环境质量达到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功能标准。 4.情况说明:新城区辖区内地下水水源包括:一水厂、二水厂和四水厂。2010年至2012年三年中,监测指标为29项,达标率100%,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九.噪声环境质量 1.噪声环境质量:指城市区域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声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