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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级示范县方案1.doc
凤台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07年9月我县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凤台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2007年11月,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动员大会,同时,县政府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列入县政府2007年重点工作之一。2008年元月,在县目标考核办统一组织下,对各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从政府责任落实和管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治理成果等三个方面,全面、客观的考评了各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指标完成情况。目前,我县已形成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络,有54位乡镇协管员和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的232名信息员,食品安全工作各项职责制度健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和全省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县政府研究决定决定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基础上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确保创建圆满成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凤台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基础优先,标本兼治,重点发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三网”建设,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平安凤台、和谐凤台提供稳固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政府对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责任单位:县目标考核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
(二)有效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农委,各乡镇)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商业局,各乡镇)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100%的乡镇、90%的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商业局,各乡镇)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各乡镇)
(六)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农委、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商业局)
(七)有效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实现统一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1、农副产品生产行业(责任单位:县农委); 2、面粉加工行业(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3、餐饮行业(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九)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任务分解和具体措施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是辖区责任主体、部门指导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强化“三网”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1、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创建工作实现“七个有”,即有创建标识牌、有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有创建方案、有职责制度、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用电脑,全部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站,并建立相应的职责制度,县、乡(镇)、村(居)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要求开展考核,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的监察和督办力度,形成上下结合,部门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场所)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要覆盖到村,并强化培训和管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评估、发布和上报工作;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对假劣食品制售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真正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全方位覆盖;并加大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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