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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无机非金属材料 基本建设程序
项目审批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项目单位依据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上争取国家投资或申请银行贷款时,要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可研报告、城市规划、土地征用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四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企业入园立项审批程序 一、企业入园立项申请──入园企业向工业园招商合作局提交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核准书)、企业章程、资信证明(验资报告)、法人代表及出资人的相关资料,并填交《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投资申请登记表》。 二、工业园招商合作局对立项初审──招商合作局收到企业提交资料和申请表后即着手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园区性质的要求,项目是否符合园区企业控制投资规模的要求,项目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如何,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考查,项目发展前景,项目对园区的要求,项目实施企业的基本情况、实力等。初审结束后,对建议入园的项目填写《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项目初步审查报告》,报园区综合评估小组综合评估。同时,招商合作局、规划分局与企业预选项目用地。以上各项在企业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工业园综合评估小组对立项综合评估──工业园由园区领导、园区一办二局主要负责人、有关专家(是否聘请专家,视项目而定)组成项目综合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根据招商合作局的项目初审汇报和规划分局的项目用地初审结果作出综合评估,对招商合作局提交的《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投资项目初步审查报告》签署是否准予入园的意见。以上各项在招商合作局提出综合评估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工业园管委会审批项目入园──园区管委会作出准予入园或不予入园的决定,填写好《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项目入园审批表》,签订《企业入园协议》。 项目核准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按规范要求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发改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后,项目单位依据核准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关于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9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9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赣发改外资字[2009]546号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上报独资“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年产39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宜市发改外经字[2009]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2号令)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准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9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高安市八景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扩建建筑陶瓷生产线,形成年产39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产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9909.7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77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9565.16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44.6万美元。项目所需资金100%由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以企业利润留成出资方式投入。 五、关于环保。请按省环保局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执行。 六、关于用地。请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优化建设方案,集约节约用地。 七、关于节能。经审查,该项目设计内容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高安市建设局2009字第00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核[2009]207号《关于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增资扩建39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江西省环保局赣环督字[2008]589号《关于江西富利高陶瓷有限公司(二期)年产396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项目单位根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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