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5所有权.ppt

  1. 1、本文档共8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学]5所有权

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所有权。房屋属于不动产, 是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另一种不动产所有权。 房屋属于建筑物,是土地的定着物,它虽然附着于土地,但属于独立的物,因此,房屋与土地可以各自属于不同的主体所有,分别成立所有权。 但由于房屋必然附着于土地,因此房屋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也存在着联系,这种联系体现在,房屋所有权人必须要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依法律规定在土地上享有一定范围的地基使用权。 二、房屋所有权 (二)自然人房屋所有权纠纷的处理原则 由于我国在过去几十年中对自然人房屋所有权的政策几经变化,形成一些历史遗留的产权纠纷,在处理原则上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1.土改时遗留房产纠纷的处理 土改时遗留的房产纠纷,一般应以土改时政府确定的产权为准,当时归谁所有,就归谁所有。土改时确定产权界限不清,权限不明或证书确定的实际状况不符而又无法查清的,可按当时的分配原则结合实际状况推定,无法推定的,界限按中界,权限份额按均等,所有权归属于实际占有使用人。如果土改遗留的房产纠纷,属于落实政策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私房改造遗留房产纠纷的处理 应按照当时的改造政策,实行改造的,维持私房改造的结果,改造不当或由法院作了错误处理的,分别按落实政策问题由有关部门处理或由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来的判决,并由房屋管理部门按当时的政策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即除留足自住房外,符合改造的应为国家所有。 3.国家代管私房纠纷的处理 由于无人管理、产权不明等原因,有关部过去依照法令公告定期代管,逾期无人认领收归公有的房产,原则上属国家所有。但如产权人当时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确未看到公告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发还。 4.因产权登记而引起的共有房屋产权纠纷 (1)父母或上一代直系亲属购置的房屋,登记在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产权归登记人所有;父母生前没有明确的赠与表示,去世后,子女为产权发生争议,未登记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无相反证明,产权归登记人所有,若有相反证明,则归继承人继承。 (2)父母用子女的赡养费购、建的房屋并登记产权的,产权应归父母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子女结婚、分家等购、建自住房屋的,产权归子女所有,子女离婚时,其家人以其购、建时曾有资助为由主张产权的,一般不予支持。 (3)父母的遗留房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以个人名义领取了产权证,其他兄弟姐妹一直在此房屋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应认定登记人是代表全部共有人登记产权,产权归兄弟姐妹共有。祖造房屋虽未分割,按家庭成员之间长期形成的基本合理的自然居住状况,确认产权。 (4)公民之间共建房屋,产权登记以一方名义,如建成后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管理的,且另一方符合在当地建房的资格,应认定为产权共有,可以更改产权登记。 【案情介绍】 李某与陈某是夫妻,想买一套房子。这 时正好某房产商推出一个楼盘,其中推介,如具有教师 资格证书,可获得九五折优惠。因陈某的母亲王某是教师,于是他们拿了王某的教师证以王某的名义购得了 一套房子,并在房产证上以王某的名义登记。后来李某与陈某闹离婚,要分割财产。这时岳母王某出来主张房子是她的,并有房产证为证。于是李某拿出购房时银行付款的单证,以及多年来居住该房子的事实,主张该房子实际上是属于李某的。 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如果在诉讼期间,王 某将房子卖给袁某,并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该房子的 所有权该归谁?李某有什么办法去防范呢? 分析问题的思路: 1、不动产所有权的物权行为以登记为转移要件,因此经过合法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归“记载于登记簿” 的所有人所有。因此,王某是合法的权利人。如果陈某、李某或房产公司主张原来的购房合同无效,并经仲裁或诉讼确认,证明王某并无购房意思表示也未出钱,可以认定该房产为陈某和李某所有。 2、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能证明只是以王某的名字来办理的,实际付款是夫妻的话,诉讼可以确定该房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可以根据判决来就房产证进行变更。 3、在诉讼未结束前,该房产是有争议的财产,但并未涉及“无权处分”的问题,因为在表面上,王某仍旧是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因此其转让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袁某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现代社会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商业的发展,建筑物不断向高空多层扩展,一栋建筑的不同部分或不同房间分别由不同的所有人所有是城市住宅的普遍情况,而同一栋建筑的不同部分在结构上又是彼此相连或具有共同的设备和附属建筑的,这种异产毗连房屋的特殊性,形成了一种在城市中具有

文档评论(0)

skvdnd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