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合同法2009pptConvertor1.doc

  1. 1、本文档共7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学]合同法2009pptConvertor1

民法Ⅱ ——以合同法为中心的债法 主讲:杨华 yanghua0417@163.com 民事法律关系的架构 根据私法自治原则:一个为法律承认的权利主体,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得以法律行为方式,与其他权利主体或权利客体发生法律关系。 私法自治原则:个人得依其意思决定,形成其私法上的权利义务,以契约自由、所有权自由、遗嘱自由(遗产自由处分)为其主要内容。 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欲产生特定法律效果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民法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一)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 (二)权利主体与权利客体的法律关系——物权 (三)人与人之间基于一定的身份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婚姻、继承 参考书目: (台)王泽鉴:《债法原理》 方志平 李淑明:债法总论 法律网站: 民商法网http:// 中国私法网 第一部分 债的概述 债的内涵 债权 债务 第一章 债的内涵 一、债的概念 二、债的分类 一、债的概念 前导案例 债的概念 前导案例 试分析下列四则案例,阐释债的概念如何形成,并说明债的发生原因: 1.甲出售某房给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依合同交付房屋和支付价款。 2.乙患病昏迷于途中,甲送乙赴医救治,支付医药费2千元。 3.甲出售A车给乙,依买卖合同交付后,甲因意思表示错误而撤销该买卖合同。 4.乙驾车不慎撞伤路人甲 债的概念 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和债务,共同构成债的关系的内容。 从债的发生角度看:意定之债、法定之债 从债法篇的角度看债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 二 、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 1.甲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标号为1-12-1商品房的合同。甲与房产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该债属于: A.法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简单之债 D.选择之债 2.甲与乙面粉厂都需要面粉,两厂与某粮油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粮油公司在3个月内供给面粉20 吨,在面粉运到后,甲厂和乙厂再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是: A.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 C.选择之债 D.简单之债 第二章 债权 一、概念 二、债权的特征 三、债权的权能 四、债权与物权的相互转化 一、债权的概念 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二、债权的特征 债权为请求权 债权为相对权 债权具有平等性与相容性 债权的设定多具有任意性 债权的客体是行为(给付行为) 债权具有期限性 债权为请求权——支配权 为什么债权为请求权? 债权不能支配债务人的人身 债权也不能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行为必须在意思支配下) 债权对于债务人给付的标的也没有支配权 债权与请求权的关系(区别) 债权源自于对权利标的的观察,请求权源自于权利作用之观察 请求权依据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物权请求权、继承法中的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等。债权请求权只是请求权的一种 债权请求权只是债权的主要权能而非全部。 债权为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 债权相对性理解? A、主体相对性 (特定人与特定人之间) B、内容相对性(权利义务相对性,只有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有权利义务) C 、责任相对性(只能由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D、例外:a、为第三人利益的活动 b、债的保全(如代位权、撤销权) 案例1:甲出卖某车于乙,交付前被丙不慎损毁,致甲给付不能,乙得否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案例2:甲驾车不慎,撞伤歌星乙, 乙能否向甲请求损害赔偿?乙就职的某歌厅能否向甲请求赔偿因歌星乙辍演所受的损失 ? 债权具有相容性与平等性——排它性、优先性 相容性:数个债权可并存于一个债务人之上。债权无排他性 。 平等性:债权人地位平等、效力相同。债权无优先效力。 案例分析: 甲将其所有坐落闹市的某屋,出售给乙。甲的邻居丙知此买卖之事,但为扩大自己的营业店面,出高价向甲购买该屋,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试问: 甲与丙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乙得向丙主张何种权利? 设甲于让售该屋于丙之前,已将该屋交付于乙时,丙得否向乙请求返还其屋? 债权的设定多具有任意性 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经当事人自由协商,可任意创设债权。 债权的客体是行为(给付行为) 债权的标的物不可以是禁止流通的物,而物权可以是 债权具有期限性 约定、法定、时效 选择题:下列哪些情形体现了债的法律关系? 1.甲发明了一项新技术,现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2.甲是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东,要求参加该公司的股东大会 3.甲为取得借款,将其所有的一幢公寓抵押给银行 4.甲将其所有的一架钢琴赠送给好友乙 三、债权的权能 给付请求权——请求力 给付受领权——保持力 处分权(免除、债权让与) 债权保护请求

文档评论(0)

skvdnd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