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第六章物权法律制度.ppt

  1. 1、本文档共3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学]第六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六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 物权基本理论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第三节 用益物权制度 第四节 担保物权制度 学习重点:用益物权及担保物权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物权与债权 甲于3月1日出卖A画与乙,约定3月5日交付。该画于3月4日所盗。乙于3月20 日在丙所经营的画廊发现A 画。问: 甲对丙主张什么权利? 乙对甲主张什么权利? 乙对丙能主张的权利? 第一节 物权基本理论 一、物与物权 (一)物 民法上的物是指人们能够实际支配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 1、客观物质性 2、可支配性 (二)物的分类 1、动产与不动产 2、特定物与种类物 3、主物与从物 4、原物与孳息 (三)物权及其分类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分为: 1、所有权与他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二、物权变动规则 (一)不动产的物权变动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动产的物权变动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主要指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制度。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 劳动生产、先占、孳息、添附、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四、物权的民法保护 指民事法律对物权提供的救济,包括; (一)物上请求权 1、返还原物请求权 2、排除妨害请求权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 (二)债权请求权 物权人在其标的物受到损害时,还可以请求修理、重做、更换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节 所有权制度 一,所有权基本理论 (一)所有权及其权能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具有完整性、绝对性、排他性、存续上的永久性。 (二)所有权的征收与征用 国家只有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征用。 二、各类所有权 (一)国家所有权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 (三)私人所有权 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因共同关系产生的成员权。 四、共有 财产的所有形式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 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五、相邻关系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 (一)因通行产生的相邻关系 (二)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关系 (三)因修建施工、防险发生的相邻关系 (四)因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关系 (五)因不可量物产生的相邻关系 第三节 用益物权制度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 (四)地役权 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为了自己利用不动产的方便或者不动产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得以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五)准物权 第四节 担保物权制度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有三种情形 一、抵押 (一)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 抵押权的设定 抵押权设定是指基于法律行为取得抵押权。 1、抵押物 又称抵押财产, 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财产。 3、抵押登记 (三)抵押的效力 1、抵押人:可以是主合同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的权利: 对抵押物的占有权; 对抵押物的使用与收益权; 对抵押物的有限处分权。 2、抵押权人:主合同中的债权人。 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物的保全权; 抵押物的处分权; 抵押物孳息的收取权

文档评论(0)

skvdnd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