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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料]行政职权分解统计表
行政职权分解统计表
填表单位: 淮南市文化局 (盖章) 填表时间: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
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行为的处罚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具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执法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告知 4、审批决定 5、送达 6、执行 实施机构
市文物管理所、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执法岗位
所长、主任、文管工作人员
备 注
行政职权分解统计表
填表单位: 淮南市文化局 (盖章) 填表时间: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行为的处罚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具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执法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告知 4、审批决定 5、送达 6、执行 实施机构
市文物管理所、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执法岗位
所长、主任、文管工作人员
备 注
行政职权分解统计表
填表单位: 淮南市文化局 (盖章) 填表时间: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危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行为的处罚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具体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三)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
(四)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执法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告知 4、审批决定 5、送达 6、执行 实施机构
市文物管理所、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执法岗位
所长、主任、文管工作人员
备 注
行政职权分解统计表
填表单位: 淮南市文化局 (盖章) 填表时间: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行为的处罚 法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具体条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第三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执法程序
1、立案 2、调查 3、告知 4、审批决定 5、送达 6、执行 实施机构
市文化市场稽查队
执法岗位
稽查队所有人员
备 注
行政职权分解统计表
填表单位: 淮南市文化局 (盖章) 填表时间: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行为处罚 法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具体条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第三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每接纳1名未成年人罚款500元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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