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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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 〕 13 号),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 利用工作,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降低土壤环境污染风险,保 障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及土壤防治攻坚战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推进一般固体废物、 废旧产品等资源化利用、尾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协同利用 和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与试点工作,解决全省数量大、分布广的固 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问题;摸清全省危险废物产 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建立健全全省动态管理信息库,构 建全过程监管体系,合理规划集中处置设施布局,提高全省危险 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建立 区域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服务全省偏远地区和乡村,基本消除 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对土壤及生态环境的风险影响。确保固体废 物及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保障全省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顺利实施,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改善民生、维护土壤 及生态环境安全。 — 1 — 二、工作思路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思路 , 优先解决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固体废物污染防 治问题,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 足,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监管,多部门联动,不断提升我 省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综合运用 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降低环境风险,保障人民 群众环境权益。 从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两方面开展工作,头尾并 重,一方面减少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降低处理处 置压力;另一方面完善处理处置能力,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几率。 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 全过程监管。 三、工作目标 2018 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并对不 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风险的堆存场所制定整治方案;完成以危 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为主的动态管理信息库建设,完 成现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暂存、运输、处理处置 设施规范化管理排查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 制定全省各类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布局规划;完成全省区域医 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 2019 年年底前,完成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环境风险的固 — 2 — 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并通过验收。 2020 年10 月底前,对存在问题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 单位,完成规范化整改及验收工作,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 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完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 施建设及验收工作,全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高 10%以上; 在焦作、濮阳、灵宝等地的资源枯竭矿区,建设尾矿回填、尾矿 (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中回收利用 稀贵金属与协同利用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洛阳选 取部分县(市、区)完成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 工作;至少完成1 个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妥善处置在矿产资源 开采利用以及选矿、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矿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1. 排查固废堆存场所,加强规范化整治和监管 2018 年起,以三门峡、洛阳、焦作、平顶山等地为重点,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 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 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工作,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完成 排查后,明确责任主体,对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有环境风险 的堆存场,责任主体应于2018 年年底前完成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工作,2019 年年底前完成相应综合 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对责任主体灭失的,由县级政府负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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