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国际结算课件-姚海明】第六章 托收.ppt

[经济学]【国际结算课件-姚海明】第六章 托收.ppt

  1. 1、本文档共5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经济学]【国际结算课件-姚海明】第六章 托收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风险控制 一、托收方式的特点 (一)比汇款方式安全 付款及交单方式的变化使得进出口双方的安全性均有所提高。 (二)结算基础仍然是商业信用 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进口商付款或承兑之后,凭单提取的货物可能与合同不符。总体上看,出口商的收款风险较大。 (三)资金负担仍不平衡 进口商付款之前,货物占压资金都是出口商承担。 (四)比汇款的手续多、费用稍高。 二、出口商降低托收风险的措施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商的资信,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了解进口国的法律和惯例。在应用光票托收时,要了解有关国家的光票托收的习惯做法。 2、掌握好交单条件 3、选择好价格条款 4、选择好代收行 5、事先找好代理人 6、注意办理保险 Case1:国内某家银行受理本行一个客户150张支票托收业务,每张面额100美元,受理后将支票寄到美元账户行办理托收,两个月后收到托收款项6280美元。托收款项收回的时间如此之长,差额如此之大,使客户遭到严重损失。了解后得知: 美国银行习惯做法,未标明托收方式则按照最终收妥贷记托收方式处理。这种方式两个月收回托收款项很正常;这种托收方式下,代收行通常需设专人跟踪票据的收款,因此成本很高,每张票据一般要支付50美元手续费;托收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些其他费用。 Case2:某银行受理客户一张光票,票面金额300万港币,客户讲:此款项有急用,希望银行收到托收款项后立即通知他。3日后银行接到账户行贷记通知,迅速将托收款项解付给客户,客户当天将托收款项划走。第二天银行又收到代收行退票通知,并将托收款项借记回去。 香港银行习惯做法,未标明托收方式则按照临时贷记托收方式处理。临时贷记就是见到托收票据后,即将票据款项贷记到托收行账户,客户可随时提出退票,客户退票后,行再从托收行账户中扣回。 Case3:山东省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帝拓公司签订了一批出口纺织品合同,金额110万美元,付款方式为即期付款交单,进口方指定的代收行为美国达拉斯商业银行。 出口方在装船完毕后将单据交给托收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分行国际部。货物抵达进口方港口后,进口方没有立即付款赎单。出口方连续向达拉斯商业银行催问情况,答复一直是“客户正在准备付款赎单” 出口方经调查发现:达拉斯商业银行是进口方当地一家很小的银行,曾多次因信用问题被国内及国外的客户起诉。 我方驻美人员同时赴货物所在港口调查,发现货物已经被进口方提走。 我方立即向达拉斯银行发出催款警告,并揭穿其欺骗的行为。达拉斯银行想方设法拖延付款。 后出口方委托保理中心对达拉斯商业银行及进口方拖欠的货款进行追讨。债务人最后支付了全部的货款以及滞纳金 Case4:委托行B行,代收行为阿联酋的M银行的远期付款交单业务中,M银行收单后通知了B行到期日,但是M银行并未如期付款。经委托行B多次催收未果,便要求该行退单。但是该M行电称,远期付款交单的惯常做法是先放单,到期催收款项。现因付款人未予付款,银行也无能为力。 该笔托收业务终至货款两空。 三、《托收统一规则》(URC522) 1996年1月1日,新的《托收统一规则》(URC522)产生。共七部分26条。 《托收统一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精神 (第9条:诚信和合理的谨慎) 银行办理托收业务,应完全按照托收指示(托收申请书)办事。银行对在托收中遇到的一切风险、费用、意外事故等均不负责,由委托人承担。 (二)银行的责任 对于下列情况,银行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免责条款(第10、11、、12、13、14、15条) 1、未经银行同意,将货物直接发送银行地址,银行无提货的义务 2、银行为保护货物而采取措施时,对货物状况及措施的效果不负责任。 3、无论代收行是否是托收行指定的,相关的风险(代收行的能力)有委托人承担。 4、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的种类及份数。 5、银行对收到的单据的有效性免责(内容真伪、法律效力等)。 6、银行对单据传递中的延误、丢失、翻译错误等免责。 7、银行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免责。 (三)关于提示、付款、承兑等手续 (根据URC522号出版物的规定,“银行”主要是指代收行=提示行) 提示单据(第5、6条) 1、单据必须以银行收到时的形式向付款人提示 2、为了实现托收,托收行应当指定代收行和提示行 3、没有指定提示行时,有代收行指定 4、提示行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示单据 (三)关于提示、付款、承兑等手续 交付单据(第7、20、21条) 1、根据指示在付款或承兑条件下,交付单据 2、托收指示未具体规定时,商业单据只能在付款后才交单。 3、当托收指示明确规定要收取利息、手续费、其他费用,并声明不得放弃时,付款人不支付

文档评论(0)

skvdnd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