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保险基本原则-近因原则等.pptVIP

  1. 1、本文档共6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3章-保险基本原则-近因原则等

案例: 同难兄弟为何不同获赔 某日,某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生活,专门安排一辆大巴,组织员工旅游。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从后面飞驶而来一部大货车 (后经交警裁定:大货车为违章快速超车)。公司大巴来不及避让,两车同向侧面严重碰撞。公司员工A和B受了重伤,立即被送入附近医院急救。A因颅脑受到重度损伤,且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两小时后身亡。B在车祸中丧失了一条大腿,在急救中因急性心肌梗塞,于第二天死亡。而在事发前不久,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就此事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了解到:A梷向身体健康,而B则患心脏病多年。最后,根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残给付标准》,保险公司作出如下核定及给付: 首先,核定车祸属意外事故; 其次,核定A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保险责任,给付A死亡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 另外,核定B丧失了一条大腿的近因是车祸,属保险责任,给付B人民币5万元意外伤残保险金; 最后,核定B死亡的近因是急性心肌梗塞,不属保险责任,不予给付死亡保险金。 * 2、限额责任分摊 各家保险公司的分摊不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在假设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自己单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占各家保险公司赔偿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来分摊损失金额。 公式为: * 投保人分别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元,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40万元,险标的发生了30万元的实际损失。 A保险人的赔偿金额:20/(20+30)×30=12万元 B保险人的赔偿金额:30/(20+30)×30=18万元 *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各保险公司按出单时间顺序赔偿, 先出单的公司先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负责赔偿,后出单的公司在损失额超出前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时,在自身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超出的部分。 * 例如:A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20万,B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为40万,而损失金额为30万。假如A保险公司先出单,B后出单,则A赔20万,B赔10万。 在保险实务中, 各国采取较多的比例责任和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我国采取比例责任方式赔偿。 * 案例1 被保险人杨某,将房屋参加了保险,保险金额为15000元,保险期限为1988年7月12日0时起至1989年7月11日24时止。 1988年8月,杨某家周围房屋发生火灾殃及其屋,杨某房屋全毁。出险后,杨某向保险公司提出18000元的索赔申请,其中房屋15000元,屋内财产3000元。保险公司则根据当地建委对同类房屋进行预算的资料,计算出房屋每平方米实际价值为100元,丈量受损的房屋面积为110平方米,核算实际损失为11000元。因此,保险赔款为11000元。 * 第五节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派生的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 坚持代位追偿原则首先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其次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 二、代位求偿的形式 权利代位 物上代位 * (一)权利代位 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 1.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1)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 1.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追偿。 * 1.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 2.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的权益范围 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益以其对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如果保险人从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金额大于其对被保险人的赔偿,则超出的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 3.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 一般有两种, 一是法定方式, 即权益的取得无须经过任何人的确认; 二是约定方式, 即

文档评论(0)

zijingl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