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外委队伍安全评价管理办法.doc

8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外委队伍安全评价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8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外委队伍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外委队伍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避生产现场用工多元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公司外委队伍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委队伍安全评价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程、行业标准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以《外委队伍安全评价标准》为评分细则,对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状况、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的综合评价和预测。 第三条 安全评价本着为企业负责,超前控制,严格把关的原则,客观、公正、严谨地对外委队伍的安全作业能力进行评价。 第四条 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施工机械与器具完好性、特种作业能力、施工经历和管理经验、企业诚信度等。 第五条 对外委队伍的安全评价结果是判定外委队伍进入电力企业从事生产作业安全性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办法中,外委队伍是指承包企业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技术服务以及技改施工等工作的外来承包单位。 第七条 进入企业从事生产作业的外委队伍均适用本办法。 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龙唐公司所属企业建立外委队伍安全评价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企业的外委队伍安全评价工作。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人,主管副职、合同管理部门、用工部门、安监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安生(安监)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建立本企业外委队伍安全评价工作制度; (二)组织安全评价专家组,实施评价工作; (三)对专家组人员进行评价前培训和教育; (四)审查专家组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 (五)依据专家组做出的安全评价结论,确定对外委队伍的安全监督方案。 第十条 安全评价办公室职责: (一)向领导小组提出专家组成员名单; (二)与外委队伍沟通评价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并在评价后向外委队伍通告评价结论和整改意见; (三)审查评价报告,向领导小组汇报评价结论; (四)监督外委队伍整改落实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 安全评价专家组及其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家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3人以上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岗位资格证书。 (二)从事供热生产专业技术或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三年,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评价方法。 (三)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电脑进行文字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评价专家组及其成员的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服务,保证评价的质量和效果; (二)保守在评价活动中知悉的被评价企业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私自占有、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相关技术数据、业务资料等信息和资源; (三)对外委队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四)依据国家、行业、集团、企业相关的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以《外包队伍安全评价标准》为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地评价外委队伍的安全性,向企业安全评价领导小组提交信息准确的安全评价结论。 第三章 评价方式与周期 第十三条 安全评价分为入厂前评价和施工中评价两种形式。 第十四条 安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即:评价得分为查评得分率乘以100。 Ζ=M/Q *100 Ζ---安全评价得分; M---查评实得分; Q---评价标准应得分; 第十五条 安全评价等级分为A、B两类,A类为评价得分90分以上者;B类为评价得分低于90分者。 A类---安全风险较低,属于一般监督单位; B类---安全风险较高,应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属于重点监督单位。 第十六条 外委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由企业安全评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外委队伍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结果为A类的单位,可以认定为安全达标单位。评价结果为B类的单位须进行安全问题整改后,达到A类标准,方可认定为安全达标单位。 第十七条 在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每6个月要对长期外委队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评价结果为B的单位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否则,停工整治。 第十八条 被评价的外委队伍应当认真整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并自报告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整改方案报企业安监(安生)部备案。问题整改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报请企业安监(安生)部验收。 第十九条 外委队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应监督外委队伍限期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并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对于限期整改未完成的问题,视为严重违章,给予考核。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所属企业应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

文档评论(0)

yurixiang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